第八百二十一章 二大队里有内奸? (第2/2页)
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曾有很多次,警方联系嫌疑人,让其来警局配合调查,结果对方接到电话,转头就潜逃了。
如果是小案子,是可以直接通知对方的,但本案显然不属於此类范畴。
「他在松海有家人或者亲属吗?」於大章又问道。
「查过了。」刘哲回答道:「这个马旭的老家在S省,父母也在那边生活,松海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我怀疑他已经跑了。」
不应该啊————於大章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
要是马旭做贼心虚,他早就应该跑了,何必要等到现在。
再说昨天才给诈骗分子一窝端,对方不可能这麽快收到消息。
「让咱们的人继续蹲守。」
於大章沉吟着说道:「如果今天下午他还没回来,就让法院那边帮忙联系。」
现在能让马旭放松警惕的,也只有法院那边的人了,到时候以案子的名义将他给约出来。
就算约不出来,也能知道他现在的大致情况。
为什麽不通过手机号码定位马旭?
要做到精准定位有个前提,目标手机要主动配合开启GPS功能。
当然,还有一种基站定位,不需要手机具有GPS定位能力,但误差太大,只能定位到大概位置。
但无论是哪种方法,都需要目标的手机处於开机状态。
「资金去向调查的怎麽样了?」
於大章又换了个思路。
「根据谈好的分成,他们将钱通过转帐的方式打给对方。」
这次回答他的,是一名二大队警员:「对面的帐户我查过了,已确认是冒名开户,而且帐户里的钱三天前就清空了。」
三天前?
於大章忽然感觉头皮一阵发麻。
三天前他刚刚开始调查这起案件,并且也是在当天查到了对方利用招聘会收集信息。
可抓捕那一男一女却是在第二天。
而对方在第一天就将资金全部转移了。
是巧合吗?
不对,没有这种巧合。
对方一定是提前收到风声了!
问题是,对方是如何做到的?
二大队里有内奸?
不可能————於大章立刻将这个可能性否掉了。
反诈刑警和骗子勾结,这种戏码连电影都不敢演,更何况是现实生活中了。
原因很简单,诈骗犯一般没有实体生意,所以不需要保护伞。
有个成语叫:官商勾结。
再来一个:政商共舞。
看到没,只要是涉及到类似的事情,都要带一个「商」字。
而经商都是有实体生意的。
诈骗讲究的是打一枪换个地方,玩的就是虚的,所以根本就不需要与谁勾结。
那对方还有什麽渠道能知道警方已经查到了自己?
掐指一算?
於大章都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
他实在是想不出对方是如何做到的,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对方那个帐户之前有过清帐的时候吗?」
於大章是带着侥幸心理问出这个问题的。
万一对方有每天清帐的习惯,那就证明不是警方这边泄露了消息。
「没有。」
那名警员立刻答道:「那个帐户一直都是只进不出,却在三天前突然将帐户里的钱全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