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周惠敏的“初恋” (第1/2页)
签了合同后,魏明好奇地问上官小宝。
“黄玉郎先生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他什么反应呢?”
虽然黄是自己的新老板,但上官小宝乐于见到对方吃瘪。
他笑道:“他当然是希望我们的交易告吹了,但没办法,你给的比他多。”
魏明点点头,看来自己和《秦时明月》还是给港漫教父带来了一些压力。
黄玉郎要想一统香江,让公司上市,必须把《李小龙》收入旗下,对上官小宝也得哄着,不能硬来。
但是对魏明这个大陆佬就不一定了,毕竟这可是个因为马荣成自立就敢雇凶废了他手的狂暴分子,所以得提前把危机扼杀在摇篮里,要让跟着自己的人有安全感。
看着这家创业七年的公司,感慨着七年之痒的上官小宝最后跟魏明握了握手:“希望《喜报》在你手上能够发扬光大。”
魏明提醒:“以后就叫《狂人漫画》了。”
小宝小威兄弟深感惋惜,除了这些学徒,以后这家公司不再有他们的痕迹了。
签了合同,小姑姑陪着魏明、柳如龙跟剩下的员工见了一面,首先要做的就是稳定军心。
除了十几个二十岁左右的学徒工,这里还有十来个年纪大一些的正式工,他们掌握着漫画从创意、剧本、制作到发行的各个程序。
以前《喜报》每周一期,虽然不怎么赚钱,但可以为那些单行本漫画造势宣传,赚钱基本都是靠《李小龙》这些热门单行本实现的。
现在那些成熟IP已经被两位老板带去玉郎国际了,公司上下难免忧虑,尤其是有家有业的中青年员工。
魏明一上来就先涨薪10%,稳住了人心思危的老员工。
因为马荣成之前已经跟师兄弟们通过气了,跟着魏狂人混,可以更快当当上主笔,所以牛佬、冯志明、李志清这些学徒情绪都很稳定。
直到魏明拿出《风云之雄霸天下》的剧本,他们没法淡定了。
本来是想着用《中华英雄》练手的,不过魏明发现这个故事已经被玉郎国际提出来了,正在报上试水,那就直接上大招吧。
《风云》,最具代表性的港漫,可以说是除了古惑仔外,在华人世界影响力最大的作品,只不过古惑仔多为负面影响力。
天下会,一代雄主雄霸,三分归元气,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风中之神聂风,不哭死神步惊云,绝世好剑等等。
魏明只是透露了故事的一鳞半爪,这些全新的设定,酷炫的神功就让几个年轻人叹服不已。
大陆虽然穷,但文化底蕴还是深厚啊,要不然也不能孕育出魏明魏狂人这样的少年天才。
接下来为了熟悉各位上官门徒的漫画风格,魏明给他们出了一个题目。
“故事开头有一段雄霸和聂风之父聂人王在乐山大佛决战的戏码,接下来请各位用一个画面来刻画你心中的这场大战。”
在巨型雕塑上干架是马荣成漫画里的老传统了,自由女神,乐山大佛都是受害者。
这时年纪最小的李志清问:“乐山大佛长什么样啊?”
其他师兄哈哈笑了起来,不过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乐山大佛长什么样,大部分甚至不知道乐山是哪里。
乐山大佛又名凌云大佛,所以火麒麟生活的地方叫凌云窟。
“大佛位于四川乐山,有二十层楼那么高,依山而凿……”
此时的乐山大佛在大陆景点里知名度还不算太高,毕竟偏安一隅,开发算是晚的,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神秘的大佛》和《风云》等影视作品都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魏明觉得语言可能不太直观,于是拿过一张纸,握着笔刷刷刷画了起来。
几十年三级美术师的功力还在,魏明把乐山大佛的场景图简单勾勒了出来,而且很有世纪之初的风格。
众人都感意外,没想到文坛才子竟然也会作画,关键质量还不差!
当然,乐山大佛本身对于从小在香港长大的少年也是一种震撼,甚至生出一种向往。
魏明:“好了,你们可以开始了,在人物融入场景的时候可以加入自己的风格,我会根据你们自己的风格给你们写故事。”
一听这个,小伙子们立即忘了师父离开的悲伤情绪,一个摩拳擦掌起来,但他们更希望被魏明看中主笔《风云》,毕竟这个故事已经成型,而且看起来质量很高。
在他们作画的时候,魏明让阿龙也画一幅,然后他就在一旁跟魏翎翎闲聊起来。
“姑啊,你去朗宁厂看过了吗?”
“还没,等跟你从魔都回来,处理清了手上的事再去也不迟,那里有台湾派来的经理。”
魏明:“那你是单枪匹马从美国回来的?也没带个亲信?一个人会不会很辛苦啊。”
魏翎翎笑道:“怎么?不想回大陆了,想跟我干?我欢迎啊,朗宁厂在香港虽然排不上号,但怎么也比你这个漫画公司有前景。”
魏明:“不不不,我是想给你介绍一个助理,我有一个朋友……”
他说了丽智的事,还拿出了她的照片。
这是丽智以前的照片,还比较朴素,而且没有拍到脖子以下。
所以在魏翎翎看来也就是长得还过得去的大陆女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看脸跟阿敏没得比,她是不觉得魏明会看上这种小有姿色的女人。
所以魏翎翎很好奇:“你为什么要帮她?”。
魏明:“都是大陆来的,能帮就帮喽,要不然这种小姑娘受到资本主义世界的冲击很容易误入歧途的。”
这话让魏翎翎想到了在旧金山见过的一些亚洲移民女孩的经历,大侄子的担心不无道理。
“我身边可不会养闲人,”魏翎翎问,“想让我用她,她身上有什么特质吗?”
这是开始面试了,但却是通过自己这个中间人。
魏明想了想:“她是魔都人,高中学历,会讲普通话、沪语,还会一些简单的粤语,而且她很上进,正在自学英语。”
魏翎翎:“也就是粤语还说不好,英语几乎不会,我的业务主要就是香港和美国,这对我来说可是减分项哦。”
虽然魏明很想帮丽智,但也不能撒谎,他点点头:“你总结的很准确。”
魏翎翎道:“这样吧,我准备在工厂附近租一套房子,需要一个生活助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如果她愿意,可以过来面试一下,如果我能在她身上看到明显的进步,也不排除将来更进一步。”
助理和生活助理差的太多了,姑且可以称之为保姆、住家阿姨。
但小姑给出了进阶的可能性,魏明觉得对于丽智这已经是很好的机会了,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接受。
“好,我会跟她讲的,等会儿我打算带员工去聚餐,你要不要一起啊?”
“不了,我还要看房子,要不是给你帮忙我估计已经搬家了。”
“看房子啊,你等一下。”
魏明用公司的电话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好利来的老鬼,他把小姑要找房子的事告诉了他。
老鬼在香港这么多年,算是半个当地人,租赁房子肯定比魏明和魏翎翎靠谱啊,魏明一个电话把他喊了过来,也是为了帮父女俩修复关系。
第二个电话打给了丽智工作的超市,她刚要换班。
魏明实话实说:“不好意思,我这个亲戚要求比较高,她需要的助理是精通粤语,擅长英语的,不过我一再夸你人勤快,知上进,还准备自学英语,她这才愿意给你一个机会,让你从生活助理开始做起,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生活助理是干什么的啊?”
“就是同吃同住,服务她的生活起居,虽然也需要干活,但却是老板的心腹,耳濡目染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啊?同吃同住!”丽智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忍不住问,“你这个亲戚是男是女啊?”
“当然女的了,我管她叫姑。”
听他这么说,丽智松了口气,又问:“那她现在在哪儿啊?”
“就在我的漫画公司。”
“你买下来了?”
“是啊。”
丽智:“地址告诉我,我现在就可以面试。”
她既是面试新老板,也是面试魏明,看看他是否真的有一家新公司。
这么好心帮自己找工作,肯定是对自己有想法啊,如今见识到魏大作家的实力,丽智倒是并不排斥后续发展。
她却不知道,世上真的有一种不求回报的好人,魏明纯属助人为乐。
有阿敏的香港,他的眼睛顶多给丽智一些旁光。
本来魏翎翎要直接去看房子的,被魏明拖着等到了丽智。
看到魏翎翎的第一眼,丽智就有一种自惭形秽之感,这也太时尚,太好看,气场太强了吧,这不就是自己的终极目标吗!
而魏翎翎对丽智的初印象则是:单看脸没觉得什么,但真人杵到面前,竟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高、大、白,极品啊!
她甚至重新思考起大侄子助人为乐的目的了。
魏翎翎简单问了几个问题,会不会做饭,会不会打扫房间,这些对丽智没难度的,从小没爹没妈,肯定要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甚至她的魔都本帮菜做的还不错。
另外高中毕业,在香港也算是高学历了,魏翎翎哪怕招行政助理也没奢望能招个大学生。
“你之前每个月多少工资?”她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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