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庆典(三) (第2/2页)
会议一共开了五天,代表们通过了以下决议:1.新政权的体制为共和制,年号为共和2.旗帜为红底金星(旗帜底色为红色,旗帜中间有一个较大黄星代表共和政府,其余五颗小黄星呈半包围形状分布在大黄星周围,分别代表工农商学兵。
)3.共和政府定都北京4.通过《共和政府组织大纲》作为执政依据5.军队不再使用共和军番号,改称国防军,不再设立总司令,政委职务,军队指挥权由国防委员会行使(唐峰兼任委员长,韩玉军、刘伟晨任副委员长)。
6.成立由各界代表参加的执政委员会,在战争结束前行使国家权利,任命唐峰为执政官。
7.举行阅兵及其他庆祝活动。8.成立军事法庭负责审判战犯。9.在北京、沈阳、徐州、上海、金陵、武昌、成都、西安建立纪念设施(如纪念碑,纪念塔、纪念馆等)。
10通过人事任免案。会议结束后特战总队总队长顾竞文,陆航团团长杨国誉找到唐峰,顾竞文说:“委员长,当年恭亲王到沈阳阅兵,您出于战略需要没让我们参加,这次我们能参加阅兵了吧?”唐峰问道:“杨团长,你也是为了阅兵的事来的吧?”杨国誉点点头,唐峰说:“这次你们不但要参加,还要展现出精锐部队的风采,以震慑蒙古的叛乱分子及英国人,葡萄牙人。”顾、杨二人敬礼回答:“保证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