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什么叫杂兵的头上带血条 (第1/2页)
在两只夜行动物突然开战的时候,马昭迪还在火速赶往哥谭警局的路上。
说是火速,但其实也快不起来——倒也不是因为缺少交通工具,单纯是因为在街上碰到点事,不得不停下来。
bang!bang!bang!
“混蛋们!再来啊!”
枪声如雨点般密集,劈啪作响里夹杂着男人的怒骂声——马昭迪听得出来那是自己的一位故人,克林顿·班纳。
也就是曾经在巴士上追到街上射自己和德雷克的那位暴脾气光头佬。
马昭迪原本朝着哥谭警局赶去的步伐一顿,他本来是想靠着三蹦子的喷气风筝背包形态直接飞过去的,但在身体强度到达高级之后,他的感官实在过于敏锐。
要装听不见吗?反正克林顿自己的射术本身也非常出色了,即便在哥谭的地下世界里也属于小有名气的硬茬子,放到现在这片混乱的哥谭市宇宙里,不说是如鱼得水,起码也应该称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但听着连绵不绝的枪声,马昭迪稍微想了想,还是赶了过去。
“到底是碰到了多少人啊.以他的枪法,怎么会持续射击这么长时间。”
他刚想让三蹦子变成摩托形态,但又在刹那间愣了一下——对啊,这里不是自己的宇宙,是阿卡姆宇宙。
那甭管我的交通工具是什么,这个宇宙里都不可能有人能认得出我了吧?
“芜湖!”
在火光明灭,昏沉不定的哥谭街道上,一道流光溢彩的rgb轮椅风驰电掣着冲了出去,带着四分兴奋,三分快乐和三分松弛感,宛如脱缰的狼狗。
至于紧张感.什么紧张感?现在的路面上干干净净,人行道上更是宽敞无比。
那该紧张的不就是路上的其他罪犯了么?
哥谭的街道上,手握双枪的克林顿此时面目狰狞地盯着前赴后继的敌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他身上的弹匣已经快要用完了,然而周边敌人的尸体却没有几具。
“他吗的”
就在此时,一道炫目的流光突然从街道上冲了过来。
“那他吗是个什么东西!”
“你管他呢!射他!把那个傻必疯子打成肉泥!”
马昭迪刚刚靠近,街边那群手里拿着开山刀,球棒等各类近战冷兵器和手枪的暴徒们的注意力就立刻从克林顿的身上被转移开了。
这辆特立独行的高调轮椅还是第一次出现在阿卡姆宇宙里,而他们则都是阿卡姆宇宙的本地人,根本没有见过这种奇怪的玩意,第一时间不但不知道逃跑,反而举着枪迎面冲上来,打算把这辆鬼火轮椅拦下来。
然而马昭迪没有理会,仍旧只是开心地驾驶着轮椅唱着歌。
放飞自我的感觉依旧这么快乐,而能够肆无忌惮地放飞自我,那就更快乐了。
“杀了他!”
砰!
话音刚落,一个拿着高尔夫棒球棍的肌肉女歹徒就被创飞了出去。
“人生啊,能不能放过我这一次.”
“开枪!开枪!”
砰!砰!
“下辈子,我只想做个不想长大的孩子——”
歌词居然在这种时候莫名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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