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九章 堕天之刑 (第1/2页)
这从记忆上都不连贯,他的自我认知都不会是一个人——就像如果一个人每天都是失忆一次,那么他等于每天都会死一次。如果一个人每次睡觉之后都会失去记忆,那么就算给他吃安眠药都等于杀死他一次了。
换而言之,剥夺其记忆就等于把他杀了。但这个杀是有年限的,是“有期死刑”。因为只要把记忆再返还回去,那么这个人的连续性又会重新恢复,他记忆中的自己就又连贯了起来。
但是如果已经形成了自我意识,虽然这确实是保证连续性又重新回来了。但是,一个人还能够接受这突然进入到脑子里的,其他的记忆吗?
如果某人在失忆之前是坏人,但其本性并不坏,做了坏人是形势所迫。失忆之后,他又重新做了好人——接着身为坏人的记忆和罪孽一起慢慢地找了回来。那这显然就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境遇,甚至有可能产生新的精神分裂。
这个问题如果再延伸,还可以延伸到“本尊和化身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调和”,这就是修仙的问题了。
“好家伙”商洛琢磨了一下,“这个其实相当于是.打落凡间?”
商洛想到了神话故事中,那些犯了天条的神仙被重新投入轮回之中。他们在尘世中的人生始终处于蒙昧的状态,并不知道自己还是仙人。只有等期满,或者重新修炼成功,才能重新回到自己的神位之中。
“原来如此。”维多利亚也点了点头,“原来这种东西,在神话里面也是存在的——原来这就是堕天之刑。”
这不得不说是相当恐怖的。如先前商洛所说,这其实就是死刑,只不过是有期死刑,使其死一死再活过来。
不过这也确实可以算是治疗,毕竟和这段经历有关的回忆实在是过于痛苦。就和他们说话这会儿,那些罗马士兵还在嚎着呢。如果再放任不管,他们受到创伤的就不只是表层意识了,连底层意识都有可能发生不可逆的割裂。
“唉。”商洛摇了摇头,“没办法,谁叫我是罗马王呢。就算是叛徒,特务,大军阀,叛乱分子野心家,也是我们的公民,我还是要人道地给予他们救助才好。”
虽然这种救助本身和惩罚没有什么区别,在救助的时候也就等于惩罚了。
“话说回来,这个在法律上有根据吗?”
“有的。”维多利亚点头道,“在精神疾病期间,如果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并且医疗设施符合一定的规范——比如在治疗期间剥夺其自由等等,那么在罗马法律中这种强制医疗措施是可以抵扣刑期的。”
毕竟在精神病院里面强制医疗,这可比单纯的坐牢要可怕多了。
坐牢好歹还能放风呢,被用作强制医疗的精神病院——比如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之类,这些地方的死亡率比战场上都要高,而且刑期是遥遥无期,治不好就出不来。
“可以。”商洛点了点头,“他们叛乱了,照理说处死也不为过。我对他们处以强制医疗和有期死刑的合并——堕天之刑,姑且也算是开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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