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四十一章 飞升的环境 (第2/2页)
“现在看来,这个堕天之刑似乎得构想一下时间了。”商洛琢磨着。
毕竟那下面是365倍速的时间,流动得未免太快——而且说到底,这是个极其恐怖的刑罚,和过去的流刑一样是仅次于死刑的存在。因为在365倍速的时间下,积累的10世乃至于9世的人生,会让过去的一切都被压缩到一个很小的占比,那基本就等于社会性的死亡了。
如此巨大的威慑力,似乎也并不适合轻易动用。
【我看参照过去的例子,那些适用于流刑的凡人,大概也会适用于这里的。】
“比如哪些?”
【参考大明律,会被判处流刑的凡人主要是严重暴力犯罪、屡教不改之类,这些人被认为其存在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所以要把他们从社会中摘除出去的。以及参照大明律,流刑也有时间和距离上的区别。】
总的来说,流刑的施加原则并不是主要是看造成的危害,而是犯罪者是否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或者其他危害社会的倾向。
“嗯”商洛点了点头,“在我们这里来看,也如之前所说,不少暴力犯罪也是可以纳入到流刑的范畴里去的。”
这些严重暴力犯罪,即使是在商洛看来也是仅次于死刑的大罪。只要符合大明律的律法,那么把流刑加入到他们头上也并无不可。
天人的社会,也确实是需要一些仅次于死刑的暴力来维持秩序。
【其实视情况而言,五刑似乎都有恢复的必要吧?】
理论上,这个必要确实存在。因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就是为这种情况准备的——如果长期关押并不现实,那就把他打个半死让他回家躺着去,反正都是哪里都去不了。
“这个可以之后再讨论。”
五刑虽然有其必要性,但如果并非不可或缺,商洛还是不想要恢复肉刑——他更倾向于约束一个人的灵力,而不是打板子。
这倒也确实不是因为他仁慈,而是打板子太不公平了。打出来的是什么样,完全取决于执法者的意愿。以及根据受刑者的身体情况,打板子也有可能打出来完全不同的伤害。比如如果一个很胖,那么打板子也只是破皮而已。如果一个人很瘦,那就很容易把筋骨打出毛病。
这种时候,限制灵力才是比较合适的手段。
“我看,到时候琢磨着怎么戴个限制灵力的脚镣之类,才是比较适合的次级惩戒手段。”对天人来说,限制灵力基本就等于关禁闭了。会使其失去与外界信息系统的联系。
“这个具体的细则,回头交给六部去处理吧。”商洛开口道,“我毕竟不是研究法律和伦理的,那是我师兄他们的特长。我只要为这些准备好技术条件就可以。”
【所以,我是不是要帮你联系一下下界的那些蛇?】
“嗯。联系一下他们,毕竟他们是那方世界的守护者。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我们为流放而支付一些酬劳也是可以的。让他们先看看这些罗马人的情况,然后给我个报价,我们先来谈谈报酬的事。毕竟,当狱卒得发工钱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