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光脚不怕穿鞋的!(求月票) (第1/2页)
“南哥,我想去湾湾那边试一试!”
暹罗曼谷某条新出现的华夏街,正陪着陈浩南蹲在某家酒吧门前看靓女的山鸡,突然开口说道。
要是熟悉这家伙习性的社团同门看到,肯定会怀疑这家伙有问题。
若是在港岛,这家伙哪里会老实的蹲在酒吧门口看靓女,早就直接上前搭讪了。
以这家伙的尿性,肯定不会到了暹罗曼谷,就有所收敛和改变,可能更加放飞自我。
“你就这么想离开曼谷?”
陈浩南头也不抬反问:“兄弟几个都在这里,以后还有机会打下更大地盘!”
“到时候,你和大天二都能负责几条街道,放在港岛也算是实力派大底了!”
“你这不是废话么?”
山鸡没好气道:“是兄弟的,就不要开口挽留!”
此时,这家伙脸上长了不少痘痘,给人一种虚火旺盛的赶脚。
他的脸色,还有身体,似乎随时都对外传递一种难言的燥动,好像得不到满足的发青动物一般。
“哈哈哈,我不拦你,你自己小心!”
闻言,陈浩南实在没有憋住,直接哈哈大笑出声。
山鸡脸色发黑,二话不说给了陈浩南肩膀一拳,然后气咻咻转身进了身后的酒吧。
“南哥,山鸡这是怎么了?”
正好巢皮从旁边的便利店过来,手里拿着一罐冰镇饮料,递到陈浩南手里好奇问道:“怎么又发火了?”
“刚才不小心,可能又刺到了他的痛处!”
陈浩南接过冰镇饮料,一边往嘴里灌一边笑道:“社团那边不是传来消息么,山鸡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里!”
“哈哈,离开也好!”
巢皮在旁边蹲下,也跟着乐呵呵道:“要是继续留在这里,山鸡估计会憋疯!”
“甚至,我都怀疑现在,他对曼谷这边的靓女,有了心理阴影,哈哈……”
说着说着,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也不怪他俩如此,实在是山鸡在曼谷的遭遇,相当的奇葩可乐。
山鸡是什么人?
可以说无女不欢,夜夜做新郎的花丛老手。
在电影中,就是出任务的重要时期,都要偷空找靓女打一,炮的货色。
起码在没有吃大亏之前,这家伙脑子里大半都是女人。要不是有那么点子运气,怕是早就把陈浩南和大天二几个兄弟给坑死了。
当然,陈浩南他们几个的水平,也高不到哪去。
刺杀巴闭的计划十分粗糙不说,执行之时也是频频出现漏洞。要不是猪脚气运,巴闭还真有很大希望活下来,这就是事实。
话说,山鸡跟随陈浩南来到暹罗打拼。
这家伙,自然少不了流连于曼谷的风俗店不可自拔。
咳咳,曼谷的风俗业极为发达,某些特殊群体的名气,甚至在欧美那边都有传闻。
然后,山鸡悲催的中招了。
被他看上,滚了差不多一个多月床单的靓女,竟然是暹罗特色的人,妖。
这还不算什么!
毕竟,能叫山鸡沉迷一个多月的靓女,显然不管是长相还是其他方面都没得说。
最多,心头有些不适,干脆直接放手就是。
大不了自认倒霉,叫陈浩南等兄弟嘲笑一阵也就算了,这点脸皮山鸡不缺。
可问题是,有当地的敌对社团为了恶心他,直接将那位人,妖靓女的原身照片送上门。
能成为人,妖的,本身的容貌肯定不会差。
但问题是,这张照片上的那位,有胡子啊。
山鸡被恶心得不轻,一下子沦为兄弟们眼中的笑柄。
同时,让他对暹罗的靓女,产生了恐惧心理。
之后,这家伙变得相当老实安分,基本上不再出去放飞自我,整个人都变得虚火旺盛。
按照科学说法,这家伙就是荷尔蒙分泌过度。
山鸡本就不是什么有定力的狠人,已经习惯了夜夜,笙歌的生活,突然要他变成苦行僧,怎么可能受得了?
要不是不好意思回港,他怕是早就离开暹罗了。
眼下社团发布了征召令,他便迫不及待报名参加。
当天中午,山鸡就和兄弟们吃了告别饭,然后马不停蹄带着数位心腹小弟乘飞机离开曼谷。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曼谷遭遇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这才落荒而逃的。
陈浩南和大天二他们几个,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他们是不会和山鸡一样,轻易抛下曼谷这边的地盘,或者说基业也成。
在曼谷这里,陈浩南就是洪兴名副其实的海外堂主。
可若是回到港岛,他就是个空筒子堂主,谁会轻易将手里经营多年的地盘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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