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害者的行动轨迹! (第2/2页)
杨锦文看了他一眼:“别这么叫,我们不是官,叫我警察同志就好。”
黄毛点点头,小心翼翼地问道:“警察同志,我想问问,我姐是怎么被害的?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向我们通报时,并没有说我姐的具体情况。”
杨锦文摇摇头:“这个我没法回答你,等查到了凶手,案子了结后,你自然就知道了。”
“对了,你姐平时走路快吗?”
黄毛不假思索的回答说:“我姐是一个急性子,走路很快,做事也很积极,而且她还念叨着回家给我姐夫做晚饭,她应该不会在路上耽搁。”
“她是准时七点钟离开你们家的?”
“是的,我爸七点去厂里上夜班,当时她和我爸是一起下的楼。”
前世时,专案组模拟了黄翠翠回家的路线。
从棉纺厂职工宿舍准时七点钟出发,按照她的步伐行走,并且还结合了目击证人的证词。
采集到的口供和模拟的结果是,黄翠翠大概遇害的地点是在距离她住处一公里内的某个地方。
一方面是天已经黑了,97年不像杨锦文前世,晚上七八点,街上还是灯火通明。
这个时候路灯都很少,也没有社畜熬夜加班,稍微繁华的地方是在市中心那一带。
另一方面是作案地点相对荒僻,并且道路和建筑结构相对复杂,便于凶手藏匿和逃窜。
这又延伸出两个不同的猜想。
第一,假如黄翠翠遇害地点和分尸现场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凶手就应该是住在这条路的附近。
因为分尸的动静很大,如果凶手不住在附近,他应该是不敢在陌生的环境中分尸。
第二,遇害地点和分尸现场不一致,那么凶手杀了人之后,立即使用交通工具把黄翠翠的尸体带走,而后在别处、或者是在自己家里进行了分尸。
前世的专案组,普遍认为是第二种情况,至于原因,那就是后两起案件的发生,排除了凶手在家附近蹲守杀人的猜想。
原因很简单,三名女性被害者的遇害地点不一样,凶手的行凶路径也不尽相同。
凶手不可能在住处范围内,行凶杀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这个推测,是当时杨锦文提出的:“凶手就像潜伏在钢铁丛林中的恶魔,他随机寻找自己的猎物,就像偷狗贼一般。
他找到容易下手的独行女子后,出手杀人,而后把尸体带走,进行惨无人道的分尸!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带走尸体,推测为凶手是想取走被害者的内脏器官,凶手为什么需要女人的内脏器官?”
这个疑问没有再往下猜想,在没有抓住凶手、取得实证的情况下,没人敢乱说。
杨锦文回忆起前世的有关案件的推论,结合种种猜想,唯一符合凶手作案的地方和时间要素的,就在一公里外的老城区!
这里是黄翠翠回家的必经之路,人烟稀少,巷子里七绕八拐,凶手很容易对黄翠翠下手。
而且,老城区那一带砖瓦泥墙,大多是建G前的低矮房屋,在未来一个月内,即将被推倒重建。
如果这里是黄翠翠的遇害地点,一切线索都会消失。
这也是当初专案组最为头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