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道喻》之八、九 (第2/2页)
幽冥或派神兵、或谴天魔,惩恶扬善,以完全你等人间劫数。
也有夭亡之孩童,灵智未开、识见不明,亡灵眷恋徘徊于人世者,
已请观世音菩萨发大慈悲力,慈航普渡,护佑你等魂归幽冥。
另谴你等姐妹今日之“无妄”,行祖宗礼法,随侍菩萨身旁,同沐甘霖,净心修善,入世渡劫。
现人间渡劫,但有亡灵未获法准、违法滞留,知法犯法、藏匿人间者。
杀无赦。
此喻。
又喻:
入世之天魔众,
因人心不善,人间渡劫,神魔仙佛一体应劫。
许你等入世,即许你等以恶止恶。
许你等应劫,即需你等以善利善。
天魔之“恶”,与恶魔之“恶”,差别在天,一念之差,即分生灭。
天魔者,替天行道,铲奸除恶,不得违反法度,助长恶念、恶行。
磨砺之“磨”,与魔鬼之“魔”,差别在鬼,一字之差,即为永恒。
天魔应劫,磨砺他人,即是磨砺自己,须秉持善念,不可自误。
此番入世渡劫,
天道昭彰,
但有天魔违法堕落、沦为恶魔者,
杀无赦。
此喻。
又喻:
入世之神明众,
累世至今,众生敬你等为神明。
即敬重你等心神明透,智慧圆满,一如圣贤。
以此,你等扪心自问,秤量自身,可有羞愧?
此番人间劫难,你等入世渡劫,也是咎由自取。
现神魔皆入世渡劫,互相监督、互为磨砺,但不得妨碍人类渡劫。
善之所在,即为神国,
但有神魔、恶灵不服教化,违令乱法者,神目如电,执法如山,一体诛灭。
大道无情,好自为之。
但有神明背道乱法、为恶堕落者,
杀无赦。
此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