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以火对火 (第2/2页)
哪怕是苏玄洲,也要引来大雨,以雨为剑锋与他相斗,而不敢与他以火对火。
人的名,树的影,这就是招牌。
放眼天下,比他高明的人的确有那么几个,可说到玩火,除了烈阳教的教主,再无人能与他相提并论。
不过大轮法王注定要失算了,火焰也好,陨石也罢,只是“大荒星陨”的外在表现形式,就好比北落师门总是以一轮明月示人,出手时也总有月光相伴,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北落师门是一位月神,月神只是她众多身份中最不值一提的存在。
所以真正的根本不在于火,大荒之力是一种完全脱离阴阳五行、地水火风的特殊能量,它以火焰的形式展现出来,却不存在对应的生克关系,木不能生火,水不能灭火。
本质上,“大荒星陨”与“大荒神掌”没什么两样,都是无视绝大部分防御手段,而前者更具欺骗性。
大轮法王操纵火龙撞向自己,竟是将火龙直接“吞下”,两者合一,又全力运转“大日南离功”,无数火焰真气环绕在他的身周,空气扭曲,无尽的红光越来越浓郁,及至后来,已经看不到大轮法王的身影,他整个人就仿佛一轮小型的太阳。
“轰——!”
震彻天地的巨响炸开,大轮法王与他所认为的天外陨石轰然相撞,没有想象中的僵持,只有摧枯拉朽的毁灭之力瞬间迸发。
以相撞点为中心,炸开一团刺目的炽红火光,炽热的气浪如同无形的巨手,狠狠按压着周遭的一切。
烟云转瞬便遮天蔽日,只剩昏暗与炽热,连空气都被灼烧得扭曲、沸腾。
爆炸产生的气浪如同海啸般向外席卷,所过之处,地面被灼烧得开裂,所有水分悉数蒸发,甚至包括大轮法王的火焰——火焰被另外一种火焰蒸发,这个场面极为扭曲,违反常识,可事实就是如此。
片刻后,烟气开始缓缓消散,映照出一片狼藉景象,以及两个隐约可见的模糊身影。
李青霄和陈玉书受到大荒之力的豁免,安然无恙。
可自信的大轮法王就没这个待遇了,先前他燃起无尽火焰,身上的衣物都不损分毫,如今却变成一些焦黑痕迹黏在皮肤上,金色的皮肤下是暗红的余烬,忽明忽暗,整个人就仿佛一块将熄未熄的木炭。
当初徐文远对上这一招都吃了大亏,大轮法王尚且不如徐文远,其下场自然更为凄惨。
此时的大轮法王金身被破,看似表面还有一层金色,实则就像贴了一层金箔,不过是花架子,其下血肉更是已经碳化,根本经不起高强度的碰撞。
当然,这一击并没有将大轮法王置于死地,不管怎么说,大轮法王的“剑客”实力还要在柳残雪之上,没那么容易死。
不过旁边还有一个蓄势待发的苏玄洲,同样是“剑客”,大轮法王以半残之身对上几乎状态完好的苏玄洲,结果可想而知。
“妖僧,看剑!”
话音落下,天地间再次下起瓢泼大雨,便如一场剑雨。
丝雨也能杀人。
谁说仰天尤恨雨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