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立国南华(一)政府结构 (第1/2页)
1953年5月1日
安南,长安城巴亭郡百草公园一号(总督府),明镜大厅内坐满复兴会的主要成员。
大厅内的所有人都看向坐在首位的李崇文,等候他的发言。
李崇文紧张的拿着手中投票统计数据激动的说道。
"经过投票决定……!"
"我宣布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简称南华或者南夏。
南华共和国实行议会共和制,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将以总统为核心,实行行政、司法、立法相互制衡的体制。
【总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代表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并领导国务会议及行政部门。
总统有权任命包括国务总理、各部部长在内的所有高级官员,并全权负责国家安全、外交等重大决策。
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6年且可以连任。
(注:考虑到南华共和国的复杂国情,第一任总统将不设任期。)
设立总统的直属机构,
总统保卫室:负责保护总统安全,
国家战略室:制定国家安全战略,
总统秘书室:政策协调与日常事务支持,
监查院:独立审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
国家情报院:国内外情报与反间谍事务。
成立直属于总统的独立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金融政策),
原子能安全委员会(核能发展),
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
廉政监察委员会(反贪污)。
【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负责辅助总统管理行政事务,在总统缺位时代行职权。
【内阁】内阁由国务总理管理,负责核心政策的制定。
内阁由16个部门和一个委员会组成。
宣传部:制定宣传的相关政策、对媒体监管及引导社会舆论和文化。
文化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凝聚力及文化发展项目。
国防部:国防政策制定、军队管理。
教育部:教育体系规划、学校管理及教育政策。
财政部:财政预算编制、税收政策及经济稳定措施。
外交部:外交关系维护、国际组织参与及领事事务。
卫生部:公共卫生政策、医疗体系监管及疾病防控。
内政部:治安管理、移民政策及各民族的和谐事务。
法务部:法律制定、司法改革及国际法务合作。
劳动部:劳动力市场政策、职业培训及外籍劳工管理。
国家发展部:城市规划、住房政策及土地资源管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