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去你的传说 (第1/2页)
“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歌词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详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编主歌,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粗浅的词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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