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0章 新一团的“活神仙” (第1/2页)
李云龙的大手,像两把铁钳,死死地抓着耿忠的肩膀。
他那张写满了风霜的脸上,激动得青筋毕露,嘴唇哆嗦着,愣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字来。
“团……团长……”
耿忠被他摇得七荤八素,骨头架子都快散了。
“你……你先松手……”
李云龙这才如梦初醒,赶忙松开了手,但脸上的激动和狂喜,却丝毫未减。
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重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那眼神,变了。
彻底变了。
如果说之前,是审视,是怀疑,是抱着“陪你疯一把”的赌徒心态。
那么现在,那眼神里,就只剩下无与伦比的震惊、欣赏,和一种……看宝贝疙瘩的炙热!
他猛地一拍大腿,仰天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
“好!好啊!”
“他娘的,老子打了半辈子仗,头一回见到真能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
笑声在整个伤兵营里回荡,充满了酣畅淋漓的痛快。
他笑完,一把搂住耿忠的脖子,将他带到院子里,当着所有闻讯赶来的战士的面,用他那标志性的大嗓门,扯着嗓子吼道。
“都给老子听好了!”
“从今往后,耿忠,就是我李云龙的亲兄弟!”
“谁他娘的敢动他一根汗毛,就是跟我李云龙过不去!老子亲手拧下他的脑袋!”
这一声宣布,像一颗重磅炸弹,在人群中炸开。
所有战士,看耿忠的眼神,也彻底变了。
从看疯子,到看骗子,再到现在……
看神仙!
没错,就是看神仙!
能用一堆发霉的馒头,把一个已经断了气的人给救回来,这不是活神仙是什么?!
李云龙的“绑定”还不算完。
他当场下令,把团部旁边,最好的一孔窑洞给腾了出来,专门给耿忠住。
还破天荒地,给他派了两个警卫员,负责他的安全和日常起居。
这待遇,直逼副团长级别!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不仅是奖赏,更是一种保护。
一种要把这个会下金蛋的宝贝疙瘩,牢牢地“圈养”在自己身边的霸道宣言。
涟漪,开始一圈圈地扩散。
最先被冲击到的,是卫生员老王。
他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半点倨傲和质疑。
在亲眼见证了奇迹之后,这个倔强的老头,彻底服了。
他拿着自己那个破旧的小本本,和一支舍不得用的铅笔头,恭恭敬敬地找到了耿忠,像个小学生一样,站在他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耿……耿先生。”
老王的声音里,充满了敬畏和虔诚。
“老朽……老朽有眼不识泰山,之前多有得罪,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老王,您言重了。”耿忠赶忙扶起他。
“不敢当,不敢当。”
老王连连摆手,然后一脸期待地凑了上来。
“耿先生,您那……那仙方,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能不能……能不能指点老朽一二?”
看着老王那求知若渴的眼神,耿忠知道,自己不能说得太玄乎,也不能说得太科学。
他想了想,用一种老王能听懂的语言,解释道。
“王叔,其实这不叫仙方,算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法子。”
“您想啊,小栓子是中了‘邪气’,或者说,是身体里进了一种很坏很小的‘虫子’。”
“而我呢,就从那发霉的馒头里,找到了另一种‘好虫子’。”
“我把这种‘好虫子’喂饱养大,再打进小栓子的身体里,让它们去吃掉那些‘坏虫子’。坏虫子没了,病,自然就好了。”
一种好虫子,去吃掉坏虫子?
这个解释,简单,粗暴,但异常的形象。
老王听得连连点头,恍然大悟,随即又觉得更加高深莫测。
他拿着铅笔头,在小本本上,郑重其事地记下了——【好虫克坏虫,以毒攻毒法】。
从此以后,他彻底成了耿忠最忠实的“小学生”和“首席药剂师助理”。
而张大彪这个铁血硬汉,态度转变也同样巨大。
他找到耿忠,这个一米八几的山东大汉,在耿忠面前,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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