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人赃并获 (第2/2页)
据刘志宝供述,一周前,韩芳的弟弟韩冬找到他们夫妻俩,说有个朋友想转让夜宵店。
转让费很便宜,就收个友情价,只要三十万即可。
韩冬说,另外再准备二十万来作为周转资金就可以了。
韩芳心动了,她认为这是上天给的一次机会,等夜宵店做起来,公婆就不会小看他们了。
最重要的是,她也可以在张岚清面前挺直腰杆了。
然而,别说是五十万,就是五千块钱他们都拿不出来。
韩芳和刘志宝都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挣的那点钱都不够自己挥霍的。
刘志宝前几年因为跟着韩冬玩网络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
刘志军帮着还了三四百万后,就跟刘志宝断绝了关系,一毛钱也不愿意再掏了。
刘志宝现在倒是不赌了,那是因为没钱再赌了,可欠的债还有一百多万。
韩冬给刘志宝洗脑,让他再去问刘志军借五十万出来,把夜宵店盘下来,就能翻身了。
等夜宵店的生意做起来了,刘志宝欠的那些债就能还清了。
刘志宝被说动了,在案发前三天,他拉下脸来去找了哥哥刘志军。
把他们想盘下夜宵店的计划跟对方说了。
刘志宝以为哥哥会支持他创业,没想到刘志军听完直接把他轰出门去了。
还说他要是能够创业成功,刘志军就管他刘志宝叫哥。
刘志宝的自尊心受创,他恨死了哥哥。
回到家里,他把刘志军将他赶出门和骂他的话学给韩芳听。
韩芳顿时就炸了。
她对刘志宝说,前几天又看到张岚清戴了个新的金镯子,说是有一百克那么重呢。
说刘志军肯定是被张岚清洗脑了,钱都被张岚清骗了去。
又刚好前段时间张岚清娘家一个表弟到刘志军的公司去上班了。
刘志宝说过多次,也想到刘志军的公司去上班,都被刘志军拒绝了。
刘志军却同意张岚清的娘家人去上班,搞不好以后刘志军的公司就落到张岚清手里了。
刘志宝一听就蹦起来,说绝对不能让哥哥的公司落到外人的手里。
韩芳故意说,只要刘志军一家子都活着,刘志军的资产就不可能轮到他刘志宝继承。
除非,他们一家子都死了。
想到大哥的无情,刘志宝同意了妻子韩芳的提议,杀了刘志军一家。
先把张岚清的黄金首饰都拿走,拿到黄金加工店去卖掉,就差不多五十万了。
这五十万可以先拿去把夜宵店盘下来,由韩芳和韩冬姐弟俩经营。
而刘志宝就可以去继承刘志军的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
韩冬则提议可以将现场伪造成为抢劫杀人,再散播谣言说是张岚清炫富招来的杀身之祸。
三人都认为这个计划非常完美。
所以当听到黄媚说警方已经找到了嫌疑人,就放松了警惕。
迫不及待地拿着那些黄金首饰去卖掉。
落网的时候,韩芳还问陆乘风,警方是怎么查到他们头上来的。
在韩芳姐弟俩的认知里,他们的计划那么完美,怎么可能会被警方发现。
据韩芳本人供述,两个小孩是她弟弟韩冬用枕头闷死的。
张岚清是她杀的,刘志军则是刘志宝杀的。
韩芳说她跟刘志宝曾一起到菜市场去打工,干过杀鸡宰鸭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