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 没找他麻烦,他就烧高香吧 (第2/2页)
闹得最厉害的一次,贝清明把宴桂芳推倒,差点一尸两命。
好在贝文轩不是个没头脑的,心里也很喜欢宴桂芳,顶住压力,让宴桂芳生下了贝清欢。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贝文轩和贝清明这对父子之间有了很重的隔阂,很多年不说话。
等到贝清明结婚后,正好厂里分房子,贝文轩觉得自己亏欠儿子,就特意的把本来属于他的大房子给了儿子一家和父亲住,自己和宴桂芳,以及两个女儿,挤在现在这个只有三十平方的小房子里。
贝文轩活着的时候,两边逢年过节来往一下,平时也算相安无事。
贝文轩死了以后,那是连逢年过节都不来往了。
要不然,现在贝清明在厂里的技术科当科长呢,可曾关心过一下自己失业的小妹妹?
贝清欢想到那个路上遇见了都会别开头的亲哥哥,她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
小时候,那个哥哥带着头地欺负她,爷爷竟然还要她尊敬他?
呵呵。
她没找他麻烦,他就烧高香吧!
贝清欢晃了晃头,不让自己再想这些恶心的事,而是拎了布包包往外走。
算算时间,她回城后的第一笔稿费,应该要到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
3508厂的信件,都是寄到工厂大门处的传达室的。
贝清欢特意地从生活区出来,往厂区方向走。
走到厂区大道的时候,就有穿着厂里保卫科制服的人过来拦住:“停下停下,今天出货呢,等车队出去了再走。”
贝清欢就站在了种有两排高大松树的大道边等。
很快,一溜儿的军绿大卡车开了出来。
大概有七八辆吧。
每一辆都载得满满当当,上面都用军绿色的油布捆扎妥当。
而第一辆车的副驾驶位,坐的就是贝清欢上次在医疗室看见的那个黑脸膛男人。
这次他戴着军帽,目不斜视,一脸严肃,到门口的时候,还和站岗的士兵敬礼。
嗯,到底是“军代表”,糙是糙了点,还是蛮有气势的。
叶小云的眼光很独特嘛。
贝清欢想到昨天叶小云那脸红红的样子,嘴角就勾了起来。
哎呀,叶小云被糙汉子嫌弃而吃瘪的过程,够她笑半年的。
车过得很快,最后一辆开来的时候,贝清欢缓缓转头,就看见了副驾驶位上,端坐的是那位“通讯员同志“。
巧了,他也看见了她。
而此时,贝清欢的脸上正想着怎么笑话叶小云,妥妥狡黠的小狐狸样子。
但是一看见景霄,她的笑缓缓收了,很是不客气的对他翻了个白眼,好像颇不耐烦。
这是景霄第一次看清楚她的脸。
不像第一次,头发挡住了一半,只留眼睛。
更不像第二次,戴着口罩,只留眼睛。
也不是第三次,夜色朦胧,她也朦胧。
现在是整张脸,整个人,站在阳光下,衬在葱绿间。
她的人是纤瘦的,笔直的,自带倔强的;
她的脸是小巧的,秀美的,健康蓬勃的。
更是在看向他时故意的一翻白眼,那小样子,就灵动非常。
像极了他小时候养过的那只花狸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