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去和阿飘作伴吧 (第2/2页)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大明没有孬种。
几乎每一个地界拉出的军队,都强悍到了没边的地步。
蜀王瞻前顾后犹豫要不要出兵耽误了不少时间,决定出兵了又磨磨唧唧的走了十多天,终于等来了孙传庭的秦兵。
不会打仗也从来没打过仗的蜀王,和他麾下同样也没打过仗的私军遇到了最会打,也最能打的孙传庭。
这场突然发生的战斗没有悬念。
蜀王连车辇都不要了,那肥胖身躯展现出了不应该有的敏捷,疯狂向着成都的方向逃跑。
而且跑的时候,把身上的纯金铠甲也给扔了。
孙传庭斩杀两千余人,缴获了堪称巨量的粮食辎重,还有蜀王留下的厨子侍女。
“派人前去禀报朱燮元巡抚前来接收辎重。”
随后带人前去追击蜀王。
秦良玉算是明白,为何陛下会给自己派来一个叫沈星的家伙。
蜀王离开了成都,但想占据成都就要先进入成都,这很难。
但沈星只用了一个商队和一千两银子,就让把守成都大门的守将打开了成都的大门。
随后化作商队护卫的白杆兵占据了城门,再随后老夫人率领大部队杀进了成都。
而沈星也明白了,为何陛下会让自己进四川先到秦良玉这听命的原因。
太暴力了!
他亲眼看见,秦良玉纵马而来,手中长枪一枪贯穿一个兵卒的喉咙,松手催马,越过那还未倒地兵卒的时候一把抓住枪头。
生生将长枪从那兵卒的喉咙之中抽出,近乎一丈之长的枪杆从喉咙里抽出来的时候迸射出漫天血雾。
长枪抡起,嘭的一声另外一个兵卒仿佛被发狂的蛮牛顶撞一样,倒飞出一丈多远摔倒在地。
而他更是发现,这位老夫人手上的手缚竟然是带有铁刺的,哪怕枪杆上沾满血迹,依旧被牢牢握在手中。
沈星心里妈耶,他哪见过这样的场面啊。
所以他毫不怀疑,若是自己但凡做点出格的事,这位老夫人手里的长枪就能将自己的喉咙,干出一个透心凉的大窟窿。
而老夫人带领的白杆兵,也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杀才!
那是真杀啊,蜀王麾下的兵和这些杀才相比就是一群小白兔。
人在危机的时刻,是能爆发出意想不到的潜力的。
就比如蜀王,他乘坐车辇十天才走出三百里。
如今没了车辇兵卒四散后有追兵,他只用了四天便是生生跑完三百里,来到了成都城下。
但此刻的成都早已不是之前的成都。
在看到腰杆挺直站立在城头之上的秦良玉时,果断选择转身就跑。
没了,老巢没了。
就算再傻他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可如今老巢没了四川遍地是反贼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正在他犯难之际,孙传庭给了他答案。
你不是想去陕西吗?
那就去吧,西南这边挺忙的没时间搭理你,而且袁阁老和英国公都在陕西。
你去了正好和在城头上当阿飘的秦王做个伴。
蜀王,在孙传庭的驱赶下。
带着一千多人进入了陕西的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