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决定了,我要去部队随军! (第2/2页)
乔云过来:“幺女,你怎么回来了?累坏了吧,快,喝口水!”
她把童华升递过来的搪瓷杯端到童窈的嘴巴前,见她累的唇瓣都白了,心疼的恨不能帮她受了累。
“你怎么过来了,有事让人喊一声,妈过来找你啊。”
童窈连着灌了一杯水,清凉的水滑过喉咙,才让她缓过气来。
即便此刻她因走路而累得鬓发微湿,脸颊泛红,也丝毫不折损她的漂亮,反倒添了几分让人不自觉的疼惜。
童窈的懒在十里八乡出了名,但和懒一起出名的,还有她的漂亮。
她的皮肤不像寻常村姑那般黝黑粗糙,而是天生的白皙细腻,像刚剥壳的鸡蛋,透着一层健康的粉润。
一双杏眼水汪汪的,眼尾微微上挑,本该有几分媚意,却因她常年懒洋洋的神态,总是显得迷迷蒙蒙,像是含着一汪春水,又像是没睡醒,平白惹人怜爱。
鼻梁秀挺,唇形饱满,唇色是天然的嫣红,此刻因刚喝过水,更是润泽得像熟透的樱桃。
这么多年,她这么懒,虽说也有她自身的原因,但其实也有童家溺爱的原因,童家上上下下,就连最小的侄女儿这会见到小姑累了,都会自觉的去帮她按腿。
主要是,对着这么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谁能硬得起心肠让她干活?
更何况,童窈虽然懒,但嘴很甜,又会撒娇又贴心,童家的人每次干完活不管多累,听她软软糯糯地喊一声,那满身的疲惫就好像消散了一大半。
正常村里的姑娘大多都是十八九岁就嫁人了,童窈硬是在家被留到了二十二岁,童家拒掉众多为了她容貌找上门提亲的人,千挑万选才选了能干又前程远大的徐稷。
童家父母的想法很简单,自家闺女不是个能吃苦的,必须得找个有本事,能让她继续过舒坦日子的男人。
徐稷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团长,又是知根知底的同村人,简直是天选的女婿。
等徐稷休假回来的时候,乔云就安排童窈的爸童有才去探了个口风,没想到第二天徐稷就带着媒人和聘礼上门来提亲了。
这个年代的婚嫁一向进度很快,在徐稷十五天的假期里,两家就办好了酒,扯了证。
只是没想到的是,徐稷在部队竟然这么忙,一年了都没回来过。
所幸他的工资高,而且还月月准时打钱回来,童家的人才勉强放心下来,觉得闺女这婚结得还算值当。
此刻,童窈靠在乔云身上,由着小侄女捶腿,享受着家人的关怀,终于把气儿喘匀了,她看着母亲担忧的脸,说出了她的决定。
“妈,我决定了,我要去部队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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