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泥泞中的问候(二合一大章) (第2/2页)
那是活人的声音。
「停车!立刻熄火!双手放在我们看得见的地方!」
哨兵显然非常紧张。
这也难怪,在这个鬼地方,这个时候,突然冒出一支打着双闪、开着德军半履带车、
还有两辆涂着奇怪涂鸦的重型坦克冲过来的车队,任谁都会觉得这是古德里安派来的特种渗透部队。
「长官,要不要我————」赖德少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手枪。
「别犯傻,赖德。」
亚瑟冷笑了一声,制止了他愚蠢的动作,「在冷溪近卫团面前拔枪,除非你是想自杀。这帮家伙在睡觉的时候都会把手指放在扳机护圈上。」
他拿起步话机,呼叫正在擦拭MP40冲锋枪的苏格兰壮汉。
「麦克塔维什。」
「在,长官。」
「下去跟你的老朋友们打个招呼。」亚瑟整理了一下风衣的领子,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别让他们太紧张,走火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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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效劳。」
麦克塔维什中士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在泥脸上显得格外洁白的牙齿。他把MP40挂在胸前,抓起钢盔戴在头上,然後一把推开车门。
噗嗤。
皮靴踩进没过脚踝的腥臭泥水里。
麦克塔维什仿佛根本感觉不到寒冷和恶臭,他挺直了腰杆,像是在白金汉宫门前换岗一样,迈着嚣张的步伐,大步走向那个随时可能喷出火舌的哨位。
「口令!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路障後的哨兵显然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激怒了,拉动枪栓的声音清晰可闻,「站在那儿别动!你这个该死的————」
然而,当那个满身泥浆的苏格兰人走近到二十米距离时,哨兵的声音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虽然那张脸被硝烟燻得漆黑,虽然他穿着一件不伦不类的战术背心,虽然他手里拿着的是德国人的冲锋枪————但那个走路时喜欢耸肩的姿势,还有那顶该死的钢盔,简直太熟悉了。
哨兵慢慢地从掩体後站了起来,甚至忘记了寻找掩护。他瞪大了眼睛,像是见到鬼一样指着麦克塔维什:「麦————麦克塔维什中士?苏格兰酒鬼?恶人军士?」
「注意你的措辞,列兵。」
麦克塔维什停下脚步,站在一滩污浊的死水中。
「我现在可是斯特林战斗群的军士长。如果你再叫我酒鬼,我就不得不让你尝尝禁闭室的滋味了—虽然在这个鬼地方,禁闭室可能比战壕还舒服点。」
哨兵依然处於巨大的震惊中。他下意识地放低了枪口,目光在麦克塔维什身上来回扫视:「见鬼————你还没死?上帝啊,B连的人都说你跟着那个斯特林家的花花公子去後方享福了,结果第二天就听说阿兹海布鲁克那边被炸平了————我们都以为你早就去德国人的战俘营里啃发霉的黑面包了。
「战俘营?」
麦克塔维什嗤笑了一声。
他划着名一根火柴,点燃香菸,深吸了一口,然後将剩下的大半包「好彩」他从德军士兵屍体上摸到的美国货,连同火柴盒一起,像扔垃圾一样随手扔给了那个哨兵。
「让你们失望了,兄弟。那种地方的伙食可不合我的胃口。」
哨兵手忙脚乱地接住那包珍贵的香菸,还没来得及说什麽,麦克塔维什接下来的话让他彻底愣住了。
这个平日里在二营因为脾气暴躁而让全团都认识的苏格兰老兵,此时拍了拍腰间挂着的那把看起来依旧锋利的刺刀,回头看了看亚瑟所在的位置,咧嘴笑道:「而且,关於那位「花花公子」————」
麦克塔维什侧过身,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後那辆停在迷雾中的半履带车,以及车上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
「他现在正坐在车上抽菸呢。」
「至於我腰上挂着的这把刺刀那是德国货,克虏伯钢,质量不错。十五个小时前,在伯尔格的废墟里,我刚把它从一个党卫军小队长的肚子里拔出来。」
听到两人的对话,路障後面的几名士兵都探出了头。他们看着麦克塔维什。
不仅仅是看他那张狂傲的脸。
更多的是在看他的装备。
那把挂在胸前的MP40冲锋枪,弹匣井里插着实弹;腰带上挂满了像葡萄一样的M24长柄手榴弹;战术背心的口袋鼓鼓囊囊,显然塞满了弹药和补给;甚至连他的靴子上,都绑着一把缴获的鲁格P08手枪。
这哪里是什麽溃兵?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副武装的移动军火库。
而在他们自己身上,除了那把只有五发子弹的步枪,弹药袋早就瘪了,连早饭都是两个人分一块饼乾。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原本充满敌意和嘲讽的眼神,瞬间变成了某种混杂着惊疑、羡慕、甚至是一丝敬畏的复杂情绪。
「你说————那是斯特林少爷?」
哨兵不可置信地看着那辆半履带车,「你是说,那个只会玩赛马和女人的————」
「闭嘴。」
麦克塔维什直接打断了他,声音虽然不高,但带着一股血腥气,「如果你见过他是怎麽用法国人的坦克碾碎德国人的骨头,又是怎麽把党卫军吊死在城墙上的,你就不会在这里废话了。」
他猛地吸了一口,然後将菸头弹进水里。
「现在,把那该死的路障挪开。少爷脾气不好,他不喜欢等人。」
几分钟後。
在一阵急促的摩擦声中,那两辆侧翻的卡车被几十名士兵合力推开了一条缝隙。
车队重新启动。
当那辆领头的半履带车缓缓驶过路障时,亚瑟并没有看向那些向他行注目礼的士兵。
他只是依旧保持着那个慵懒的姿势,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麦克塔维什扒着车门跳了上来,带进了一股潮湿的泥土味。
「遇到熟人了?」
亚瑟看着前方的废墟轮廓,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其实这根本不需要问。亚瑟心里清楚的很,在冷溪近卫团,如果非要列出一份「全团名人排行榜」,麦克塔维什中士的名字绝对能稳进前三。
排第一的,自然是团长;排第二的,就是亚瑟自己——毕竟「斯特林伯爵家的败家子」这个名头在伦敦社交圈和军官俱乐部里实在是太响亮了;
而紧随其後的,就是眼前这位苏格兰恶棍—全团唯一一个把禁闭室当成度假村住、
在宪兵队那里的违纪案底比《圣经》还要厚的老兵油子,士兵们为他取了个外号,「恶人军士」。
「是的,长官。」
麦克塔维什拉动枪栓,检查了一下保险,嘴角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
他回头看了一眼。
那些曾经在训练场上或许还被他揍过、骂过的曾经的新兵,也是战友,此刻正贪婪地分食着那包「好彩」,甚至连包装纸里残留的菸丝末都被手指蘸着舔了个乾乾净净。
在他们那混杂着恐惧与讨好的眼神里,麦克塔维什读出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这就很讽刺。
要知道,他在团里的外号可是「恶人军士」一是那种新兵见了会发抖、宪兵见了会头疼、连团长可能都恨不得把他踢出去的混蛋。
但在这种随时会死人的绝境里,道理往往是反着来的。
当死神在敲门的时候,你是更想见到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神父,还是更想见到一个能用牙齿咬断敌人喉咙的恶棍?
而且这个恶棍还是你熟悉的「自己人」。
答案显而易见。
在这个泥潭里,见到麦克塔维什这样的「恶人」,简直比见到亲妈还要令人安心一因为大家都知道,跟着恶人,通常都能活得更久。
「一群可怜的土拨鼠。」
苏格兰人低声说道,像是在自言自语:「他们躲在洞里,以为我们在外面逃命,以为我们是来寻求庇护的难民。」
「却不知道,我们是回来把他们从这该死的泥坑里拽出来的。」
亚瑟笑了。
那是一个极其短暂、却又极其锋利的笑容。
「那就让他们看清楚。」
亚瑟猛地一挥手,指向前方那座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宛如死城的弗尔内。
「麦克塔维什,告诉所有人,要把精神打起来。」
「我们不是来投奔亲戚的穷光蛋。
「我们是带着黄金回来的国王。」
「进城。」
随着引擎的一阵轰鸣,这支钢铁车队彻底碾碎了最後一层宁静,像一把烧红的刺刀,狠狠地捅进了这座充满了绝望与死亡的城市。
而在他们身後,那几个分到了香菸的哨兵,正呆呆地看着那两辆玛蒂尔达坦克车尾喷出的黑烟。
其中一个列兵,看着那巨大的「复仇者」涂鸦,喃喃自语:「上帝啊————我有种预感。」
「什麽预感?」旁边的老兵贪婪地吸着烟屁股。
「这帮家伙,那个花花公子...我是说亚瑟长官,好像真的是来打仗的。」
老兵吐出一口烟圈,看着那泥泞的车辙印,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不,小子。」
「他们是来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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