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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我想有个家

20 我想有个家 (第2/2页)

“李老师,您好!您不爱我,您的弟弟爱我!我们在一起已经几个月了,孩子明年就要出生了。”不是冤家不聚头!以前的学生邓美丽现在竟然成了我的弟媳,弟弟就是这样为她辅导功课的!
  
  我啼笑皆非,跟吴梅芳结婚一个多月,五千块钱没了,户口也迁了;弟弟有了女朋友,不要我回来了!
  
  夜里睡在父母房里,父亲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位妇女,请了两个木匠干活,张三发现妇女擀面时将唾沫掉在面粉里,中午无论如何都不吃面;李四发现妇女在污水沟里淘米,因此不吃饭。两个人一个光吃饭,一个光吃面,一个说饭好吃,一个说面好吃。晚上回家时,张三告诉李四面里面有唾沫,李四告诉张三饭里面有污水,结果第二天两个人都不去了。如果看不见,谁知道面和饭不干净呢?”
  
  “问题是张三、李四看见了,自然不可能再吃!我看不见也不生气!”我说。
  
  “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现在人心不古,到哪里去找三从四德的人啊!你不想去就离婚吧,不过五千块钱扔水里了。”父亲叹口气说。
  
  我越想越气,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找到法律服务所,要求与吴梅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返还我的五千块钱!
  
  工作人员十分热情,他们耐心地听我讲完事情经过,并且仔细做了记录。最后让我交五百块钱服务费。
  
  我哪有五百块钱?可是想到交五百能够要回五千,我到大明中学向马建国借了五百块钱,然后交给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给我开了收据。
  
  在父母家呆了十天,什么消息都没有。我到服务所询问,工作人员说他们给吴梅芳发了三次通知,吴梅芳不到场,他们也没办法。他们劝我向法院起诉。如果给钱,他们也可以做我的代理律师!
  
  “算了,我不找你们了。我自己上诉,五百块钱还给我吧!”
  
  “还钱?我们已经为你服务了!吴梅芳不要我们调解能怪我们?如果大家都象你一样,我们律师喝西北风?”
  
  “你们送三个通知就要五百块钱,心也太黑了吧?”我说。
  
  “五百块钱还是少的!别人打离婚官司起码几万!你给我一万,我保证帮你离婚并且要回五千块钱!”所长胸有成竹地说!
  
  “花一万要回五千,你当我有病啊?”
  
  “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打官司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这不是钱的问题!你不离婚,吴梅芳永远是你的老婆,你头上永远带着绿帽子!”
  
  “绿帽子就绿帽子,关你屁事!”我气急败坏地回到父母家里,向弟弟借了三百块钱,又来到上海民星路菜市场。
  
  李明死后,他的自行车电子称都不知哪里去了,不过摊位及租住房还在。我跟市场管理处及房东打了招呼,承认挣了钱给摊位费及房租。他们答应后我又到旧货市场买了一辆自行车一根杆秤,然后象李明一样到批发市场买菜。这时候,我身上只剩下八十块钱!
  
  目睹李明惨死,我一直慢慢骑车,遇到红灯立即下车。别人一天挣九十、一百,我挣五十、六十。除去摊位费、房租、开销,每月也没有多少剩余。到年底,大约挣了五千块钱。
  
  因为年初跟吴梅芳没有离得成婚,名义上我们还是夫妻。我强装笑脸回到家里。吴梅芳一言不发,她从房里找出一本离婚证书给我,只见上面写着:
  
  申请离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准予登记,发给此证。
  
  原来我走后半年音信全无,吴梅芳也找法律服务所要求离婚。所长又收了她五百块钱,然后将我们两个人的离婚申请放在一起,就算是协议离婚了。所长热心地为我们到乡政府领了证件,我也没时间谢谢他了。至于五千块钱,人家毕竟陪我睡了几天,我也不好意思再要了。
  
  93年的时候,弟弟查出得了白血病,需要移植肾脏。
  
  我正好符合条件。
  
  移植前弟弟说好给我二十万块钱,移植后却只给了我十万。
  
  有了钱以后,我找村长要宅基地建房,王大狗说只能在原有的地基上建房,农田不许动。原地基是吴梅芳家的,她都和我离婚了,自然不让我建房,弟弟也不同意我回去。
  
  因为拆迁安置,桃园建了许多小区房。我问王大狗小区房怎么卖,王大狗说小区房不卖!如果拆迁安置的话,可以面积换面积!你一个平方没有,我拿什么给你?
  
  王大狗说得有理,我竟无言以对!后来我将十万块钱全部买了意外保险,然后又来到上海民星路菜市场卖菜。
  
  二十年之前,每月挣两千块钱,那简直是天文数字,因为万元户很少。现在菜价并没有提高多少,利润还是那么多,两千块钱吃住都不够了!在上海近二十年,虽然吃了不少苦,可还是没有什么积蓄。
  
  有一年父亲催我回家过年,因为没挣到钱,死要面子的我不肯回家。听说我过年不肯回去,父亲黯然神伤地说:“在外面过年要小心一点,记得多穿衣,晚上不要玩得太晚,没钱就向家里要,别太省了,有时间记得经常打电话回家,别总是几个月没消息......”后来他汇了一千块钱给我。
  
  这就是我的父亲,他没有才高八斗,没有腰缠万贯;更没有权高位重,可他却用最平凡的真情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他含蓄的感情让我在浮沉的红尘中找到一丝丝温暖,我为有这样的父亲而骄傲 。
  
  去年初父亲得了肺癌,妈妈脑血管阻塞,弟弟看了不少钱。弟弟说父母养了我们两个,医药费应该共同支付。我说我的钱都买了意外保险,弟弟叫我赶快拿出来!意外意外,你什么时候才有意外?我现在已经等不及了!听他说得有理,我将十万块钱又给了他!
  
  在上海终不是长久之计,我迟早要回农村。侄子小时候跟他父母睡,长大后在爷爷奶奶房里放了一块门板,自己一个人睡。我回来就跟侄子同睡。侄子小时候很喜欢我,如今二十多岁了,看见我就叫我滚!他说我的户口在吴梅芳村里,应该到她那里去!说完把我的行李都扔了出去!弟弟心中暗喜,嘴里却大骂儿子放肆。
  
  可是吴梅芳现在招了别人,与王三狗又藕断丝连,我去干什么呢?我心里暗暗发誓:父母在,我回来;父母百年之后,我再也不回这个家了!万古到头归一死,醉乡葬地有高原。
  
  那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好几个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我总是担心,怕父母走上自寻短见的绝路。每当我打工归来,一进门都要大声喊叫,直到听到父母的回音,我心中才感到石头落地。
  
  有一次回家很晚,父母都不在家里,我急忙跑到猪圈、厕所里寻找,都不见他们的踪影。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得大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进来,问我为什么哭。我含糊其辞,不敢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我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要活下去。”
  
  老太的话让我感到震动,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使我感到一种不可消灭的精神力量,这种即使吃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保证。
  
  在那些困难的岁月里,我看到许多人因为饥饿而丧失了人格尊严,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一群孩子围着队里的饲养员学狗叫。那豆饼本来是用来喂猪的,饲养员说,谁学得最像,豆饼就赏给谁。我当时只有六岁,也跟其他孩子一样学狗叫,而且学得很像,饲养员便将一块鸡蛋大的豆饼塞进我的嘴里。
  
  因为豆饼太大,我吃也不是吐也不是。这情景被父亲看在眼里,他立即上前给我一个嘴巴,将那块豆饼从我的口中打飞,这倒是小事,可同时打飞的还有我那刚出的门牙。父母以为牙齿还会再长,也没有帮我治疗。后来我嘴里少一颗牙齿,其它牙齿向中间靠。我本来眉清目秀一表人材,可牙齿东倒西歪还少一颗,跟人说话都不敢笑。后来我去口腔医院治疗,医生见了都摇头叹气。华佗无奈牙齿何,怪不得离婚后找不到老婆。
  
  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父亲批评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都是一样的,何必为了一块豆饼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父亲认为向人要吃的没有尊严,可我老婆偷人却认为没事,不知道他什么逻辑。
  
  去年底弟弟打电话给我,说父亲病重,我立即从上海回来,可父亲精神很好。一周后我去上海,几天后弟弟又打电话给我,说这次真的不行了,我没有回去,可第二天晚上父亲真的去世了,我第三天早上才回来。
  
  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我打算再去上海卖菜。这天弟弟将舅舅、姑姑家的表兄们请来,说要与我轮流照顾妈妈。这想法本来也不错,可我连家都没有,侄子又不肯与我同住,我怎么照顾妈妈呢?我说每月给弟弟一千块钱,弟弟说给一万都不行!
  
  邓美丽毕竟做过我的学生,她说轮到他们照顾妈妈时,我可以去上海卖菜;轮到我时,我可以睡到他们房间的沙发上。我说可以,只要有地方住,我以后不去上海也行;可弟弟一听却十分愤怒地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在弟弟眼里,我竟然成了他人!
  
  妈妈见我与弟弟争吵,当天夜里便上吊自杀了!她虽然说过不会自杀,可我与弟弟为赡养问题争吵,她实在没有办法。
  
  出殡那一天,我家门外的空地上围满了人,弟弟请来的戏班吹着哀乐,如泣如诉,围观的人们窃窃私语,我听出来了,说的是我妈非正常死亡,一定是儿孙不孝!我装着没听见。这时我看到许多人在哭,心里很奇怪,因为除了我们兄弟,有谁会真正难过呢?后来听说那是弟弟请的哭丧人,事后要给钱的。我第一次听说家里人去世,自己不想哭,还可以请人哭。
  
  妈妈六七那天,我请和尚做法事,其中一位和尚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郭文明。他被南通万善寺开除僧籍后,又到桃园开了一家寺院,每天烧香捐赠的人很多。因为要帮人家做事,郭文明没有时间住到庙里。听说我现在无家可归,他说我可以住到他们庙里,有人捐赠就登记一下。每月除了自留一千块钱,其余的钱物必须给他。
  
  我一听求之不得,第二天就搬到他们庙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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