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8章 猞猁与野狼! (第1/2页)
是的!
就在陆卫国发现猞猁,趴下的时候。
他就发现那不远处的草锞子动了一下。
那不是被风吹出来的样子。
一开始他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在那待着倒刺的沙棘果树上看到了一撮灰色的毛。
陆卫国就猜到了那草锞子里躲的是什么动物了!
狼!
还是在山里狩猎的狼群。
如果陆卫国没有发现,没有经过猞猁的这一次偷袭。
等他大大咧咧的离开。
那谁是猎物还真就不一定了!
而这边能聚集这么多动物的原因。
还是因为陆卫国之前大意了。
前世的陆卫国参加过几次狩猎大赛。
每一次打到的猎物都是彩头。
所以都要第一时间开膛放血,然后赏给帮忙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抢的最多的,会拿下当天最大的彩头。
如果遇到大方的,这一个彩头就能收到几十万!!!
所以陆卫国习惯性的开膛放血。
不过,他忘了这里不是后世,而是棒打狍子,瓢舀鱼,物产及其丰富的七八十年代!
就那十足的血腥味,被北风那么一吹,恨不得将附近十来公里内的野兽全都吸引过来!!
大海里有一鲸落,万物生的说法。
山林里也差不多,但凡有点血腥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
都想过来凑凑热闹。
但凡叼走一点血肉,都能饱腹两天!
而被血腥味吸引过来,发现根本没有肉吃的野兽们。
当看到两脚兽后,脑子里除了对食物的渴望,就在无其他想法了!
“嗷呜~~”
野狼被枪击中,那身体最强壮的野狼在它身边叫了一声后。
直接低头将这头野狼的脖子咬断。
数头野狼闻着血腥味冲了过来,将这头野狼的尸体一起叼起来,快速的朝着老巢跑去。
受伤的野狼,对狼王来说,唯一的价值就是充当食物。
山林间的弱肉强食,超乎人类的想象。
“大壮,看到野狼距离近了在打,咱们没有多少子弹。
还有,如果狼距离近了,咱们就上树,不过尽量先不要逃跑,
一而鼓,再而衰,三而竭,野狼狡猾,遇到野狼一定不要露出恐惧,
否则就算咱上树,它们也会在附近蹲着我们,咱们就跑不掉了。”
“知道了哥。”
对于跟畜生接触,刘大壮的脑子明显好使多了,“那这畜生咋不怕枪声呢?”
“没有畜生不怕枪,只是这两年人太穷了,都穷到去山里找吃的了,山里的畜生吃的少,
人饿急眼了,连同类的肉都吃,那畜生饿急眼了,还能怕死呀。”
刘大壮听到这,好像想起了什么。
特别是前两年,他们冬天连玉米棒子磨碎,熬粥喝都没有的时候。
他真想过吃掉那冻死在路边的酒鬼。
只不过。。。他不喝酒。。。。。
刘大壮摇了摇头,让那杂乱的思绪在脑子里甩掉。
手里拿着猎枪,本身并没有害怕,反而多了几分激动。
“你这傻小子,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陆卫国看着刘大壮激动的眼睛都开始冒光。
笑着摇了摇头。
因为他拿的是华隆造,手扣小,所有带不了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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