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大米换鹿茸(加更求追读) (第1/2页)
山坡上响起一声口哨,那是阿兰斯传来的信号。
古丽娜拉收起枪:“走吧,我们下去。”
“好。”
姜明阳从雪地上爬起,往后拨动保险,锁住扳机,然后端着枪往山坳里走。
途中看见一头还在抽搐的狼,龇着牙做出凶狠状。
张兵一点不惯着它,按住枪口下方的卡箍,一甩刺刀,刀尖对准心脏的位置,一刀捅进去。
狼蹬了几下腿,不动弹了。
等来到那片狼的栖息地,阿兰斯父子已经检查完巢穴,里面再无威胁,连狼崽子都没看见。
清点一番,刚才一共打死了16头狼。
“朋友!枪法厉害!”阿兰斯笑着夸赞。
姜明阳知道这话鼓励的成分很大,他刚才虽然开了好几枪,但是感觉后面那两枪应该没中目标。
张兵倒是满脸得意,坦然受之。
56式步枪开枪速度比53式快多了,他刚才一口气撂倒三只,枪枪命中,兴许5人中他才是打得最多的。
几人把狼都拖到一起,开始剥皮。
狼肉虽然不好吃,但是狼皮还挺值钱的,上次古丽娜拉打的那头狼,狼皮拿到供销社卖了13块钱。
就算不那么完整的,也能卖7、8块。
古丽娜拉把剥好的皮子一张一张叠起来,用绳子捆好,随后几人拖着这些皮子返回。
“阿兰斯大叔,那些跑掉的狼怎么办?”姜明阳问。
“不用担心,它们会记住今天,不敢再回来了。”
牧民对狼的习性非常了解,狼虽然记仇,但是很聪明,这次死伤惨重,足以让它们心生畏惧,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来这边。
等几人回到冬窝子时,天色渐暗。
古丽娜拉的母亲已经做好了香喷喷的抓饭,那一粒粒色泽金黄的大米,裹着羊油,混着胡萝卜和风干羊肉的香气,光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这是离开时阿兰斯特意嘱咐的,上回他看出姜明阳爱吃抓饭,所以这回让媳妇准备了满满一大锅。
几个人轮流洗完手,盘腿坐下开始享用。
风干羊肉有嚼劲,越嚼越香,姜明阳也不客气,直接大快朵颐。
这顿饭吃得心满意足,张兵肚子都撑大了一圈。
饭后,古丽娜拉端来奶茶,几人围坐在一起聊天。
姜明阳借机问起了灵芝的事情。
“阿兰斯大叔,你知道附近的牧民谁家里有灵芝吗?”
“灵芝?”阿兰斯似乎不太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直到旁边的古丽娜拉用哈萨克语给他解释一番,他才哈哈笑道,“哦,你说的林芝蘑菇!”
“林芝蘑菇?”姜明阳愣了一下。
古丽娜拉在旁边解释:“我爸爸他们叫这个,长得像一朵花,黑黑的,长在松树上。”
灵芝并不在计划收购药材目录里,相比于贝母、雪莲、鹿茸这些药材,牧民对灵芝的了解少得多。
“对,就是那个。”姜明阳连连点头。
“林芝蘑菇的话...”阿兰斯想了想,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夏天的时候,我在山上看见过,现在冬天,找不到了。”
他放下茶碗,看向姜明阳问:“你要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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