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经纪人上门?先吃我一记太极推手 (第1/2页)
王秀兰走后的第三天,林野把原主的遗物收拾了一遍。
说是遗物,其实就是些破烂:几件洗得发白的T恤,两条牛仔裤,一双开胶的运动鞋。最值钱的是一把紫砂壶,据说是原主爷爷留下的,林野掂了掂,决定留着。
抽屉里翻出一个旧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记满了东西:跑龙套的时间地点,接过的通告,被克扣的工资。最后一页写着:“今天又被王姐骂了,说我不会来事。可是我真的不会喝酒,喝一杯就吐。我是不是不适合干这行?”
林野沉默着把本子合上。
“兄弟,你放心。”他轻声说,“这账,我替你算。”
话音刚落,手机响了。
林野看了眼来电显示:王秀兰。
呵,来得正好。
“喂,王姐。”林野接起电话,语气很平淡。
“林野!”王秀兰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尖利,“三天了,你想清楚没有?五万块,今天必须给!”
“我想得很清楚。”林野说,“王姐,咱们见一面吧,当面把账算清楚。”
王秀兰愣了一下,随即冷笑:“算账?行啊,你有种!在哪儿?”
“就我这儿,你带合同来。”
半小时后,门被砸得震天响。
林野打开门,王秀兰站在门口,身后还是那两个黑T恤,只是这次两人看林野的眼神有点躲闪,显然上次那一跤摔出心理阴影了。
“合同带了?”林野问。
王秀兰把一沓纸拍在桌上:“自己看!白纸黑字,违约金五万!”
林野拿起合同,慢条斯理地翻了一遍。
然后他笑了。
“王姐,你管这叫合同?”
王秀兰脸色一变:“你什么意思?”
“第一,”林野指着其中一页,“这上面写,乙方(也就是我)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约。按《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无条件服从?这是奴隶合同吧?”
王秀兰张了张嘴。
“第二,”林野继续翻,“这里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报酬的90%作为‘管理费’。我在你们公司三年,接了二十三个通告,总收入大概三十万,到我手里不到三万。剩下二十七万,你们拿去当管理费?王姐,这算不算非法侵占?”
王秀兰脸色开始发白。
“第三,”林野把合同往桌上一拍,“这上面根本没有甲方的公章和法人签字,只有我一个人的手印。严格来说,这份合同根本就是无效的。”
王秀兰急了:“你放屁!当时签的时候你明明——”
“我当时被你们灌了酒,神志不清。”林野打断她,“王姐,你要不要去医院查查,我那天的酒精含量是多少?趁人醉酒签合同,你觉得法律认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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