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赤盾 第49章 审判 (第2/2页)
林婉坐在后排,一动不动。她的眼泪在流,但她没有发出声音。她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绞得指节泛白。“被告人黄国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马某,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赵某,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周明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结束了。法警把被告们带出了法庭。林婉的父亲经过旁听席的时候,停了下来。他看着林婉。林婉看着他。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到三米。但那是世界上最远的三米。一个在铁栏这边,一个在铁栏那边。一个是死刑犯,一个是他的女儿。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林婉摇了摇头。他闭上了嘴,低下头,跟着法警走了。
旁听席上的人开始离开。记者们冲出去发稿,家属们抱在一起哭,普通市民们议论纷纷。方明远站起来,拍了拍李砚的肩膀。“砚哥,结束了。”李砚没有动。他坐在椅子上,看着空荡荡的被告席。若棠死了四年多了。那些杀了她的人,终于被判了。死刑,无期,十五年,十二年。一个个数字,像一颗颗钉子,钉进了那些人的棺材里。他站起来,转过身。林婉站在他身后。她的眼睛红肿,脸上都是泪痕。她看着他,嘴唇在颤抖。“李砚,”她说,“结束了。”“嗯。”“我爸……被判了死刑。”“嗯。”她的眼泪又掉了下来。“李砚,你恨我吗?”“不恨。”“你应该恨我。如果不是我——若棠不会死。”李砚看着她。她的眼泪在流,她的嘴唇在抖,她的手在抖,她的整个人在抖。“不是你的错,”他说,“你不知情。”她哭出了声。不是无声的流泪,是嚎啕大哭,像一个孩子一样,张大嘴巴,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她蹲了下去,双手抱住自己的膝盖,把脸埋在膝盖里。她的肩膀剧烈地耸动,她的哭声在空荡荡的法庭里回荡,像一只受伤的鸟在哀鸣。李砚蹲下来,伸出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没有抬头。他蹲在那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没有动。法庭里很安静,只有她的哭声,和他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七十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