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金角银角上场了 (第1/2页)
孙悟空放下碗,抬头看了看远处,神情凝重:“前面这座山,烟雾缭绕,看上去确实有妖怪。不过别担心,有我们三个在,你不会有事的。”后一句话是对着郑月儿说的。
哪吒拍了拍胸脯:“这话说得不假,哪个妖怪不长眼碰到我们几个,不得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郑月儿竖起大拇指:“这个我信,你们仨可是天庭的最强战力,西天路上完全可以横着走啊!”
这一拍马屁,把三个人都拍爽了。
哮天犬摇着尾巴凑上来说道:“郑姐姐,还有我!一定全力保护你的安全!”
郑月儿笑着,又从小布包里掏出几个肉骨头,放到它的狗盆里:“谢谢你,哮天犬。”
哮天犬美滋滋地享用去了,看的哪吒一脸的嫌弃。
郑月儿这么说,是因为她想到下一难应该是平顶山了。
这两个妖怪可是太上老君的烧火童子,有编制的。
她记得原著里的孙悟空在这里吃了不少亏,所以尽管她的团队战力雄厚,她也得给这几个人提个醒——不必要的亏,能不吃就不吃。
孙悟空见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说道:“别急,俺老孙先去打探一番。”
没等人说话,他就踏上筋斗云,瞬间消失。
郑月儿想着,去一趟也好,可以把情况摸得更透一点。
他们几个继续喝鸡汤。
很快孙悟空就回来了,带来的消息和原著里如出一辙——金角大王、银角大王。
郑月儿一拍大腿:“我知道!他们两个有宝贝,叫什么瓶子来着?我忘了。但是只要叫人的名字,那人答应了,就会被吸进去,然后化成脓水。”
哪吒咋舌:“这么狠呐?”
孙悟空点头:“看来是个好宝贝。”
杨戬问道:“有没有打听这俩妖怪什么来路?”
郑月儿正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
她有两个想法:不告诉吧,是希望这一难顺利通过,不要再起什么波澜——这是她作为一个怂包的基本特性;
告诉了吧,又怕和太上老君杠上,弄出更多的乱子。
杨戬打断她的思绪:“咱们先往前走,见到人再说吧。”
郑月儿赞成:“杨大哥说得对!咱们就走一步算一步,见山开路,遇水搭桥。”
说完,她骑上白龙马,速度加快了不少。
很快,他们便在一个山脚下遇见了一群小妖。
那为首的小妖手里举着一把砍刀,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小弟,明显就是个领头的。
他仰着头,用大刀指了指几人,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从他的视角看上去:一个凡人小姑娘娇娇弱弱的,骑着一匹白马;
旁边站着一个温文儒雅的白衣公子;
一个红衣少年,明显还是个孩子;
还有一个猴妖,外加一条狗。
这个阵容组合怎么看怎么奇怪——有妖、有人、有动物,还有男有女。
郑月儿直接豪爽地说道:“我是大唐的取经人。你们大王应该等我很久了吧?赶紧回去复命吧,本姑娘就在这里等他。”
“哎呦喂,口气不小啊!大唐取经人不是一个和尚吗?什么时候变成了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你觉得本妖好糊弄是吧?”那为首的小妖明显是不信。
哪吒翻了个白眼,嘟囔道:“懒得跟他们废话。”
火尖枪“咻”的一声飞了出去,直挺挺地戳在了那小妖的脚面上,把他定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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