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富家千金,尸体浮出水面! (第1/2页)
接下来的两天,邓安过得平静而充实。
白天在码头做工,晚上则是继续练功。
只可惜没了补药的加持,不论是练功的进度,还是属性点的速度,跟以前相比都要慢上太多。
邓安本来打算再坚持几天,就拿些钱出来去买补药,结果这天一大早,曹护院就再次登门,送来了十分昂贵的“金髓壮骨汤”。
这汤药的价格他打听过,一天下来就要两块大洋。
而曹护院竟然说,以后他每隔几天就会亲自来送一次!
这样算,一个月岂不是就要六十块大洋?
而且,曹护院对自己如此照顾,三姑肯定也是给了好处的。
即便邓安心里明白,三姑有自己的私心,也不得不承认这份厚重的恩情。
正所谓,君子论迹不论心。
无论怎么说,三姑都是在他困难的时候帮了一把。
于是,邓安更加努力习武。
这日傍晚。
他收工以后,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相貌不凡,穿着黑蛇帮标志性黑色短褂的年轻人,带着混混四处打听着什么。
等他靠近,才知道这便是孙庆虎的弟弟孙庆云。
哥哥失踪两天,孙庆云才终于憋不住,亲自出来寻人,但是也没什么头绪,只能跟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二哥!”
“那天虎哥他去逛窑子,然后我们就没再见到过。”
“说不定在哪家烟馆?”
“……”
邓安平静地路过。
回到家里。
刚走进大杂院,他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两个少女清脆的说笑声。
开门一看,才瞧见家里今天来了个陌生的少女。
这少女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浅色旗袍,外面套着件做工精致的小坎肩,脚下踩着一双崭新的小皮鞋。
衣着打扮,与大杂院破旧的环境格格不入。
“哥,你回来了?”
邓思柔连忙介绍:“她是我的同学,许婉宁,今天路过这里,所以顺便来咱们家坐坐。”
“哦,你好,我是邓安。”
邓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他妹妹的女子学校是洋人办的,本质上是富人学校,但由于洋人教会的原因,会专门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补贴。
邓思柔的成绩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哪怕家庭条件不好,也能够一直用少量的学费,留在学校学习。
“邓安哥哥好。”
许婉宁也跟着站起身,大大方方地打了声招呼。
“嗯,既然来玩,就留下来吃个便饭吧。”
邓安的态度很平静。
由于现代人的身份,他没有因为对方衣着华贵就言行拘谨,也没有刻意多看,只是忙活自己的事情。
如此不卑不亢,倒是许婉宁有些意外。
邓安留下妹妹两人,自己则是来到灶台边忙活起来。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变好了不少。
邓安有时候也会帮妹妹做饭,还能弄出一些花样来。
就比如今天。
邓安打算做一道西红柿炒鸡蛋给妹妹吃。
番茄在这个年代,由于是舶来品还被称为洋柿子。
如今在津门并不算特别稀罕,菜市场上都能买到,只是会拿它来做菜的人还比较少。
但对于邓安来说,却再熟悉不过,不过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一道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
很快,一桌饭菜就端到两个少女的面前。
总共四菜一汤,有荤有素,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丰盛的一顿饭。
但联想到许婉宁的家境,邓思柔还是有些尴尬地说道:“婉宁,我们家没什么好东西,都是些家常便饭,你可千万别嫌弃呀。”
“怎么会呢?”
许婉宁微笑着说道:“是我冒昧上门做客麻烦你和邓安哥哥,说谢谢还来不及呢,而且我最爱吃家常便饭了。
“咦?”
她的目光落在那盘红黄相间的菜上:“这是什么菜?”
“洋柿子炒鸡蛋。”
邓思柔介绍道:“婉宁你快尝尝,可好吃了!”
“洋柿子?”
许婉宁有些诧异,这东西不都是当成水果来吃的么,竟然还能用来炒菜。
在盛情邀请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鸡蛋放到嘴里,接着本就好看的眸子,明显变得更亮了起来。
酸酸甜甜的,味道很是新奇。
“好吃!”
许婉宁发自内心地赞美。
“真的?
邓思柔有些不信。
毕竟有钱人家里,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
“真的!”许婉宁再次肯定:“酸酸甜甜的,比直接撒糖吃好吃多了!”
“好吃那就多吃点。”
邓安调侃道:“我这里没有洋人的牛排,但是洋柿子鸡蛋管够!”
许婉宁本身就是个活泼的性子。
再加上邓安也很随和,她很快就放松下来,尤其是发现每一道菜都很好吃后,这顿饭吃得更是开心。
很快,就跟邓思柔有说有笑起来。
两个少女叽叽喳喳。
一会儿说学校里的老师,一会儿又说哪个同学上课睡觉被罚站。
最后,甚至还说到关于“水猴子”的传闻。
许婉宁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我听我家府里的护院说,前几天又有人在河里瞧见水猴子了,浑身黑毛,眼睛还是红的!”
“真的假的?”
邓思柔明显有些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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