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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出师未捷身先死

第四百一十六章 出师未捷身先死 (第1/2页)

李忠仁感觉自己在虚空之中飘荡了不知道多久。
  
  不能呼吸,不能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然后,他忽的感觉到一阵牵引,便奔着远处一个巨大的气泡飞行而去——
  
  “所以,我才是‘真’穿越者啊。”
  
  李忠仁睁开了眼睛,不由发出一声感慨。
  
  他的灵魂在虚空之中,不知道飘荡了多久。
  
  他没有实体,而是像是一团类似于灵魂一样的能量。
  
  如果不是遇到了分享空间,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要沉睡多久。
  
  但是,清醒了以后,事情就好办了。
  
  现在的他,某种意义上,仿佛是域外天魔一样。
  
  他可以降生到任何一个世界,死亡的时候,并不会真正的死亡,而是会带着收获,回归虚空,然后寻找下一个世界这样子。
  
  就像是此刻,他借尸还魂,重生在了一个少年的身上。
  
  “记忆读取.”
  
  喘息了几口气,李忠仁开始读取原身的记忆。
  
  这是分享空间给他的外挂。
  
  说白了,就是系统数据化,让很多东西操作变得简单便利。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加点。
  
  点的来源,便是世界本源,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气运。
  
  天魔嘛,不掠夺点气运,说不过去。
  
  “我要行侠仗义。”
  
  “我给你买一匹汗血宝马啊?”
  
  “我要行侠仗义!”
  
  “再加两个教坊司头牌!”
  
  “我要行侠仗义!!”
  
  “你昨天晚上,差点摔死啊!”
  
  “你要是给我买逍遥游,我会掉坑里?”
  
  “你踏马昨天要是会逍遥游,追上了血刀老祖,你昨天就被人家砍死了。”
  
  “我不管,我就要行侠仗义”
  
  这便是原身的部分记忆,也是印象最深刻的记忆,同时也是他的执念。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富二代。
  
  心眼不坏。
  
  就是有点傻。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再跟老爹多次争吵未果之后,便偷了点钱,带着自己的宝剑,以及那点三脚猫功夫,去闯荡江湖了。
  
  结果自不必说,出师未捷身先死。
  
  如同路边一条野狗一样,寂寂无声的死了。
  
  江湖,就是这样。
  
  它不浪漫,它只玩真实。
  
  不会因为你心善,而对你好一分。
  
  也不会因为你功夫高,就对你善一分。
  
  刀光剑影,尔虞我诈,这才是江湖。
  
  或者说,整个人世间,就是一个巨大的江湖。
  
  人,为了利益,为了一切,在这里拼杀。
  
  “血刀老祖”
  
  感知着原身残存的记忆,李忠仁微微眯着眼睛。
  
  这个词语,来自于金庸的《连城诀》,但是,这个世界可不只是这样,因为少年的记忆里,还有着许多其他的知名人物,简而言之,这就像是金庸古龙群侠传一样,是一个武侠世界的大杂烩。
  
  有的人,出现在了书本上,有的人,则可能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有的。
  
  当然,因为这样的杂烩,很多剧情也都是面目全非。
  
  甚至一些人的人生经历也都大大的不同。
  
  不过,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对于李忠仁来说,他在这个世界,还有一点是可以参考的,那便是本性。
  
  举例来说。
  
  倘若说郭靖跟杨康对换人生,郭靖的本性,也不会让他复刻杨康的经历,他也许会一样坏,但是坏的方式,绝对不会跟杨康一样,而是独属于他自己的坏。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因为个性这玩意,是写在基因里的。
  
  “唔~~~”
  
  李忠仁缓缓坐起来。
  
  身体内部的骨骼劈啪作响,仿佛是在放鞭炮一样!
  
  他现在正躺在荒郊野外的一间破庙里。
  
  原身,就是在这里悄无声息的死了的。
  
  死因更是搞笑。
  
  没有江湖,也没有仇杀。
  
  感冒发烧休克然后又赶上外面风雨大作,身体失温,就这么挂了
  
  所以,方才李忠仁才评价这个少年,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可是真的出师未捷。
  
  因为这个破庙,距离他所生活的城池,谭城,也不过几十里地而已。
  
  甚至可以这么说,这座破庙的地契,很有可能就在原身的父亲,谭城首富,谭半城的手里.
  
  某种意义上来说,原身,就好像是上个世纪美利坚发到太空中的旅行者一号,看似在远离太阳系,实际上,可能到人类能够研究出亚光速飞船,离开太阳系的那一天,它还在为了离开太阳系而努力着,甚至到不了那一天之前,它就坏了
  
  “所以,然后,该怎么呢?”
  
  李忠仁站起身,晃了晃脖颈。
  
  那还用想,当然是回家了。
  
  拍了拍身上的土,李忠仁啐了一口唾沫。
  
  有福不享,非要去外风餐露宿,他又不傻。
  
  这是第一。
  
  以及,他占据了谭韦恩的身躯,也算是继承了因果。
  
  前身死前,最大的执念反而是,自己有点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所以,借着这次险死还生的机会,回去认个错,还能巧妙的掩饰了性格上的转变,可谓是一箭双雕。
  
  谭城,李忠仁也不知道在哪,大约是在中原大地的某处吧,原身的记忆里本就没有这些,尤其是在古代,很多人甚至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但是,当李忠仁看到了谭城的时候,还是不由惊呼了一下。
  
  这座城市,可比想象中的要雄伟。
  
  而这座城市的一半,都属于谭家。
  
  说实话,这在正经的王朝里,是不可能的。
  
  不是说世家门阀没这么大的能力。
  
  汉唐时期的世家门阀的确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前提是那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家族的主体成员加上佃户之类的,可能得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人的样子。
  
  凭借着各种各样复杂的宗族关系,你才有资格控制这一片庞大的区域。
  
  但是,据他所知,谭家,就俩人。
  
  原身的父亲,谭庆尧,以及他,谭韦恩。
  
  原身的母亲早年病故了。
  
  所以,就只有两个人的家庭,是怎么维持着这么庞大的财产的呢?
  
  前身从未想过这件事,因为这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李忠仁得想。
  
  在古代,这种法制不健全的社会里,你所拥有的财富,一定要匹配你的战斗力,否则,你就注定会被当成肉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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