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欢哥往事 (第2/2页)
他深呼吸一口,努力平复心情,继续说道:“那就跳过我不凡的人生,从我这张同样不凡的帅脸说起.”
“走了!”
沈戎拍了拍手上的残渣,撑着膝盖就要站起身来。
“别啊,真是个没同情心的扑街,我挑重点的说,这总行了吧?”
叶炳欢一把拉住沈戎,这次终于切入正题。
“咱俩兄弟都是混【屠夫】的,你应该能理解这行要想赚钱到底有多难。如果光靠着给人杀猪宰羊,料理食材,那混一辈子恐怕都攒不够两钱命数。”
“可要是想多赚点,那就只能去垄断一方倮虫的肉食供应,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可惜这种生意早就被那些行会和家族给垄断了,像我这种没背景的泥腿子,就只有给别人当狗的份儿,鞍前马后去换一口吃的。”
叶炳欢盘腿坐在地上,望着面前火堆,缓缓开口。
就在沈戎认真倾听之时,叶炳欢右手忽然弹起,一伸一缩间,一根烟卷突然出现食指与中指之间。
叶炳欢咬着烟屁股,身体前倾,借着跳动的火苗将其点燃。
整个动作不仅潇洒,更是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骚气。
叶炳欢歪头望着沈戎,微微一笑:“要不要来一根?”
“你再整这些,我保证把你送回剔骨尖刀里面。”
沈戎把话一个字儿一个字儿从牙缝儿里面挤出来。
“你瞧你,又急。”
叶炳欢叹了口气,拿着一股子南国腔调说道:“这做人啊,就得有情趣,光是会打打杀杀,那多没意思?对了,欢哥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沈戎冷笑道:“说到你为了一口饭吃,去给人当兔儿爷。”
“胡说,我后路硬如钢铁,绝对不可能干那种事情。”
叶炳欢大手一挥,嘴里吐出一口浓密的烟气:“我这人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根本做不了寄人篱下的事情。所以我干脆就加入了红花会,从一名杀猪的屠夫变成了杀人的杀手。”
“杀手这门行当,就三点,接单,干活,拿钱。”
叶炳欢竖起三根手指:“接单和分钱有上线专门服务,用不着我来操心。我就只用研究该如何把活儿干的又快又好就可以了。”
亭外大雪纷飞,两匹健马躲在亭檐下,埋头吃着干草。
寒风绕着亭柱流连盘旋,偷听着叶炳欢的过往心酸。
“那时候,我接一个大单子,要求是刺杀一个家里开武行的公子哥。”
叶炳欢回忆道:“为了方便接近目标,我选择到对方府邸上应聘仆从”
“你等一下,这桥段我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啊?”沈戎一脸狐疑问道:“你进去的时候有没有给你编个号?”
“我是人,又不是骡子,编号干什么?”
“那你没有搞别人家小姐吧?”
叶炳欢不禁气结:“你到底听不听,我这儿情绪刚起来又被你打断了,你再这么打岔我可就不讲了。”
“你看你,又急。”沈戎摆手道:“你说,我闭嘴。”
“中间潜伏的过程没啥好说的,那人仗着自己家里上道的人多,明知道自己被悬了花红,也根本没放在心上,结果就是被我一刀砍了脑袋,死的干净利落。”
“干完活儿之后,我就跑了。可等我回了联络点的时候,这才发现,我他妈的竟然也被悬赏了!”
重提往事,叶炳欢依旧难掩话语中的震惊。
“你们红花会还能悬赏自己人?”
沈戎也是满脸疑惑。
“当然不能了,不过那家人的脑子也确实够聪明,他们用花红买的是我在他们家当仆人时候用的假名,不是我在红花会里的代号。”
叶炳欢解释道:“但是这里面肯定也有红花会内部的人在帮忙,要不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沈戎闻言顿时了然,看来叶炳欢从这里开始,就被人出卖了。
“那笔花红很高,自然有人会出来接活儿。”
叶炳欢叼着烟屁股猛抽两口,冷着脸说道:“那衰人叫李午,也是个混武行的人道命途,一杆长枪耍的还不错。”
“被他咬住以后,我过了整整一年提醒吊胆的日子。正南道五环几乎每一座城镇,都当过我跟他的战场。我们俩人刀来枪往,次次的奔着换命去打,谁也没有半点留手的意思。”
“不过最终李午也没能奈何的了我,我也没机会宰了他。”
叶炳欢一脸唏嘘道:“按常理来说,这种事情到此也就该结束了,毕竟大家都是为了赚钱,既然赚不到,那就没必要继续浪费时间了,你说对吧?”
“可这扑街倒好,居然把我当成了什么一生之敌,说我的存在阻碍了他命途求进,非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这不是他妈的纯纯脑子有问题吗?”
叶炳欢被这段回忆勾起了心底怒火,对着面前的火堆就是一顿口吐莲花。
等骂到口干舌燥之后,方才叹息一声,脸上露出忧愁的神色。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脑子不好使的人,他运气真就比一般人要好。也不知道李午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比我我先一步成就了八位【业师】,而且还傍上了一条我惹不起的大粗腿!”
“这下好了,连红花会里旁观看戏的人也开始陆续下场,都想拿我这张俊脸去向李午示好。”
叶炳欢无奈道:“前有狼,后有虎,我只能选择逃出正南道。幸好老天眷顾,刚好胡诌找上了红花会,我的上线就帮我接下了这个任务,安排我逃进了五仙镇。”
“原本我来五仙镇的主要目的,是打算用地道命途的人来积攒固化最后一刀的杀戮因果。同时尝试看看能不能跟三山九会中的其他势力搭上线,改换门庭,也找条大腿抱一抱。”
叶炳欢两手一摊:“结果我才进镇子,刚宰了一头灰家的小耗子,李午就策反了我的上线,把我给卖了。”
“至于后面的事,你也都知道了。我丢了肉身,只剩下一缕残魂寄存在压胜物中苟延残喘。”
叶炳欢眉头一挑,脸上竟露出一抹豪迈的笑容:“不过幸好,我这张俊美的面容最终还是找回来了。果然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八字天注定,脸在江山在啊。”
叶炳欢说的轻松,沈戎却听的沉重。
这里面哪儿有什么从容和洒脱,只有不愿意细说的屈辱和背叛。
沈戎听别人说过的老话太多,但他始终只相信一句。
若能血溅三尺杀仇敌,谁愿忍气吞声走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