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门德斯家族 (第1/2页)
门德斯家族的具体来历已不可考,即便是在安布罗斯长大的维恩也不清楚家族的起落兴衰。
他只是从老一辈口中听说,门德斯家族来自欧洲,于大约百年前来到北美大陆,靠着矿业逐渐发展起来,并在美洲大陆南部扎稳脚跟。
家族从起初的三两个人到现在的人丁兴旺,用了数十年时间。
与寻常美国人或欧洲人不同,门德斯家族并不信仰上帝,而是信仰阿撒兹勒,家族内部将山羊奉为神明,就连门德斯家族的家徽都是一头山羊。
阿撒兹勒是第一个背叛上帝的堕天使,亦是地狱的君主,它的形象与“蛇”“多面”“羽翼”紧密相连。
从小时候开始,维恩就已在家族成员的熏陶下习惯这种与众不同的信仰。
在他们以及大多数门德斯家族的观念中,杀人并不是什么违背道德的事,与杀鸡杀牛杀羊一样,这只不过是司空见惯的屠宰。
采取不同的手段,只是家族之中有人喜欢将屠宰发展成一门艺术,这种人虽是多数,但也有不喜欢艺术的精美,唯独热爱暴力,钟情于纯粹屠戮的成员。
与主流思想的背道而驰非但没能让门德斯家族意识到错误,反而加重了他们对屠戮的热爱,以至于他们将对抗警察,对抗正常人都当成了乐趣……
……
维恩讲述的过程中,陈舟时刻盯着他的眼睛,捕捉着他的心跳。
事实证明,杀人对门德斯家族成员而言确实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说着这些触目惊心的话,维恩的心跳频率却没有丝毫变化,对他而言,这的确不值一提。
维恩甚至不认为自己有罪,就像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泡妞一样,他认为自己的爱好虽然小众,但和所有人都一样——
谁还没个爱好呢?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安布罗斯之外的世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维恩很了解正常人的思考方式。
在这里为安布罗斯站岗放哨时,他不止一次思考过何为正确,何为错误。
可能他也想过改过自新,但门德斯家族在他身上留下的烙印还是太深刻了。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经过十数年的熏陶,已经将杀人培养成了一种习惯,再想改变谈何容易。
讲述的最后,维恩介绍了家族中的几名头号人物。
因为阿撒兹勒的形象有七个蛇头,十四张脸,所以门德斯家族的主要支柱共有七名,在他们之下是十四名堕落使徒。
七个蛇头虽然数目众多,却分上二、中四、下一,因此七名支柱中也以二、四、一分成三种地位,其中代表诱惑的支柱和代表山羊的支柱常年待在安布罗斯,从不外出。
其余五名支柱时而外出,但大多数时候都留在安布罗斯,即使外出,他们最迟也会在半个月内返回。
至于十四名堕落使徒则分散在全美各地,维恩知道他们担任着一些重要职位,有的是商业大亨,有的是政治要员,有的在军队中谋职,无论做什么,都是在为家族攥取利益。
不过维恩知晓的信息仅限于此,支柱们年纪最小的也有七十多岁了。
除了最盛大的“赎罪日”之外,他们从不露面,维恩上次见到第七支柱还是在十六年前,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与任何一个支柱见面。
如果说支柱是因为身份地位难得一见,那堕落使徒就是因为工作问题不常露面,即便安布罗斯时常举办庆典,他们也很少齐齐返回。
而且最近几年安布罗斯举办庆典的频率显著降低,上次的杀手实在吓坏了那些老家伙,他们显然已经不想再引起过多的关注。
……
“你们为什么不把安布罗斯修建成一座堡垒,防范外来者进攻?”
维恩出乎意料地配合,讲述的时候神情淡然,丝毫没有作为“叛徒”的觉悟,陈舟几乎无法分辨他说的是真是假。
听到最后,他决定姑且将维恩说的这些当成真的,便问了他最好奇的问题。
听到他的话,维恩明显有些诧异。
无奈一笑,维恩说道。
“在支柱眼里,你能说出这种话,或者产生这种想法,就是典型的‘外来者’思维。
对他们来说,安布罗斯不是故乡,只是家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众多落脚点之一,他们的真正故乡不在这里,而是地狱。
既然这样,他们为什么要畏惧死亡?
死亡,只不过是重新回到阿撒兹勒座下服侍罢了,抗拒回归才是真正的罪。
据我所知,他们之所以停留在安布罗斯,不是因为那里是故土,更因为那里隐藏着某种让他们不得不停留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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