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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一别经年未得归王端淑

第十五章一别经年未得归王端淑 (第1/2页)

江南的雨,从来不肯痛快地下。
  
  它落在杭州吴山的城隍阁上,落在西湖的孤山脚下,落在钱塘江的潮声里,也落在一个白发老妪的肩头。那老妪站在一座书坊的门前,手里捧着一部刚刚印好的书,书页还是潮润的,墨香和着雨气,丝丝缕缕地钻进她的鼻子里。她把书贴在胸前,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口气,叹出了她一生的心血,叹出了她半世的艰辛,也叹出了那些被历史湮没的女诗人的名字。
  
  她叫王端淑,字玉映,号映然子。
  
  她是明末清初的女诗人、女学者、女选家。她生于绍兴的名门望族,父亲是明朝的官员,哥哥是抗清志士,她自己则在明清易代的乱世中,带着一家老小,从北方逃回南方,颠沛流离,备尝艰辛。可她没有被命运打倒。她在穷困潦倒中,用二十年的时间,编成了一部煌煌巨著——《名媛诗纬》。这部书收录了从汉代到明末数百位女诗人的数千首诗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由女性独立编纂的女性诗歌总集。她用这部书,为那些被历史遗忘的女子立了一座碑——一座纸做的碑,可这座碑,比石头更坚固,比铜铁更长久。
  
  一、山阴旧族
  
  明代天启元年(1621年),王端淑出生在绍兴府山阴县。
  
  王家是山阴的名门望族,世代书香,科第不绝。她的父亲王思任,字季重,号谑庵,是万历二十三年的进士,官至江西九江佥事。王思任是明末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他的散文写得极好,笔锋犀利,幽默诙谐,有“谑庵”之号。他的书法也很有名,师法钟繇、王羲之,自成一家。
  
  王端淑是王思任的长女,自小便显出过人的聪慧。她三岁识字,五岁能诗,七岁能文,九岁能画。王思任对这个女儿极为宠爱,常对妻子说:“这个女儿,是我们家的谢道韫。”
  
  谢道韫是东晋的才女,王凝之的妻子,以“咏絮之才”闻名于世。王思任把女儿比作谢道韫,可见他对女儿的期望之高。
  
  王端淑从小就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诗经》和《楚辞》。她读“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那些古老的句子像一道道光,照进了她幼小的心灵。她开始学着写诗,写山,写水,写花,写月,写她看到的一切,写她感受到的一切。
  
  十岁那年,她写了一首《咏竹》:
  
  “数竿修竹倚墙栽,几阵清风扫绿苔。最爱晚凉新雨后,一窗明月影徘徊。”
  
  这首诗写得清新自然,有王维的味道。“数竿修竹倚墙栽”——竹子倚墙而栽,不高大,不张扬,却有一种清瘦的美。“最爱晚凉新雨后,一窗明月影徘徊”——她最喜欢的是雨后新凉的夜晚,月光照在窗上,竹影在窗上徘徊,像在跳舞,又像在说话。
  
  王思任读了这首诗,叹道:“这孩子,心中有诗。”
  
  十二岁那年,她又写了一首《采莲曲》:
  
  “采莲复采莲,莲叶何田田。中有双鲤鱼,相戏碧波间。妾心似莲叶,郎心似莲实。莲叶秋来枯,莲实中心赤。”
  
  这首诗写得含蓄婉转,借莲叶和莲实来比喻爱情。莲叶秋来就枯了,可莲实的中心是红的,那是她的心,永远不变。
  
  王思任读了这首诗,沉默了很久,然后对妻子说:“这个女儿,才情太高了。可惜是个女子,若是个男儿,将来必成大器。”
  
  王母说:“女子怎么了?女子就不能成大器吗?”
  
  王思任笑了,说:“也是。古有班昭、蔡文姬、谢道韫、李清照,今有我的女儿。谁说女子不如男?”
  
  二、嫁作丁家妇
  
  王端淑十七岁那年,父亲把她许配给了诸暨丁家的丁圣肇。
  
  丁圣肇,字季平,号海门,是诸暨的秀才。他生得相貌堂堂,性格温和,喜欢读书,也喜欢写诗。两家门当户对,这门亲事是再好不过了。
  
  出嫁那天,绍兴下着雨。
  
  王端淑坐在花轿里,透过轿帘的缝隙往外看,看到会稽山在雨中朦朦胧胧的,像一幅水墨画。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山中玩耍的情景,想起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她知道,那些日子结束了。从今天起,她是丁家的人了,要为人妻,为人媳,为人母,要操持家务,相夫教子。
  
  可她不怕。她相信,只要有诗,有书,有笔,她哪里都能活。
  
  花轿抬进了丁家。丁圣肇在门口迎接她,穿着大红的新郎服,气宇轩昂。他接过她的手,轻声说了一句:“终于等到你了。”
  
  王端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很亮,像诸暨城外浣纱江的江水。她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跟着他走进了丁家的大门。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温馨。
  
  丁圣肇虽然只是个秀才,可他学识渊博,诗才也不俗。他尊重王端淑,从不因为她有才情而嫉妒她、压制她。相反,他鼓励她写诗,鼓励她画画,鼓励她做她想做的事。
  
  他们在一起,经常谈论诗词,互相唱和。王端淑写了诗,第一个给丈夫看;丁圣肇写了诗,第一个给妻子看。有时候意见不合,两人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心有灵犀,两人相视而笑。
  
  王端淑在《寄外》中写道:
  
  “一别经年未得归,梦中犹自忆庭闱。不知郎主诗成未,寄与秋鸿趁月飞。”
  
  “不知郎主诗成未”——她不知道丈夫的新诗写好了没有。“寄与秋鸿趁月飞”——她想让秋天的鸿雁,趁着月色,把诗寄给她。这首诗写得情深意切,既有对丈夫的思念,也有对诗歌的热爱。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可她错了。
  
  三、国破家亡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皇帝自缢煤山。同年,清军入关,定鼎中原。
  
  王端淑的父亲王思任,当时正在家乡山阴闲居。他听到这个消息,悲痛欲绝,绝食数日,以示抗议。他在壁上题诗一首,其中有“吾越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之句,表达了誓死不降清的决心。
  
  王思任不仅自己坚持气节,还写信给在绍兴监国的鲁王,建议他重用抗清志士,恢复大明江山。可鲁王昏庸无能,听信谗言,排挤忠良。王思任失望至极,回到家中,闭门不出,每日只是读书写字,借酒浇愁。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南下,攻陷杭州。王思任听到消息,知道大势已去。他拒绝剃发,拒绝降清,绝食数日,最后在悲愤中去世。
  
  王端淑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哭得昏了过去。她知道,父亲是被清朝气死的,是被这个亡了国的天下气死的。她恨清朝,恨那些投降的汉奸,恨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可她一个女子,能做什么呢?
  
  她只能写诗。在诗里,她可以骂,可以哭,可以恨,可以为父亲招魂,可以为故国招魂。
  
  她在《哭父》中写道: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国破家亡,父兮殉节。儿虽女子,心同金石。誓不降清,以继父志。”
  
  “誓不降清,以继父志”——她发誓不投降清朝,要继承父亲的遗志。这不是一句空话,她真的做到了。她一生不剃发,不穿清装,保持着明朝的衣冠和发式。在那个“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酷政策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的哥哥王端麟,也是个抗清志士。他参加了鲁王的军队,在浙东一带与清军作战。后来兵败被俘,宁死不降,被清军杀害。
  
  王端淑听到哥哥的死讯,又一次哭得昏了过去。她哭着说:“父亲殉国了,哥哥也殉国了。我们王家,满门忠烈。我虽是个女子,也不能辱没了王家的门风。”
  
  她说到做到。她一生以明朝遗民自居,不与清朝的官员来往,不参加清朝的科举,不接受清朝的封赠。她只是一个女人,可她的骨气,比那些投降的汉奸强一万倍。
  
  四、逃难
  
  顺治初年,江南战火连天。
  
  清军南下,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诸暨地处浙东,正是清军进攻的重点地区。丁圣肇觉得不能再待在诸暨了,决定带着一家老小逃往乡下。
  
  王端淑收拾好行李,把最重要的东西——她的诗稿、书籍、笔墨——装进一个木箱里,自己背着。她不让别人帮忙,她说:“这些是我的命。命,怎么能交给别人呢?”
  
  逃难的路,是漫长而艰辛的。
  
  他们从诸暨出发,一路向南,穿过山间小路,躲过溃兵和土匪,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一路上,他们看到了无数的惨状——被烧毁的村庄,被杀害的百姓,被遗弃的孩子,饿死在路边的老人。王端淑不忍看,可又不得不看。她把这一切都记在心里,记在诗里,作为对那个时代的控诉。
  
  她在《避乱》中写道:
  
  “烽火连天起,干戈动地来。千家尽蓬蒿,百里无鸡豺。白骨蔽荒野,青磷照夜台。何时见天日,一扫旧氛埃。”
  
  “千家尽蓬蒿,百里无鸡豺”——千家万户,都长满了荒草;百里之内,连鸡和豺都没有了。人没了,动物也没了,只剩下白骨和青磷。“何时见天日,一扫旧氛埃”——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天日,把这片污浊的世界打扫干净?
  
  她不知道答案。她只知道,她必须活下去。为了父亲,为了哥哥,为了丈夫,为了孩子,为了那些还没有写完的诗。
  
  他们逃到了会稽山中,找了一间破旧的茅屋,暂时安顿下来。
  
  山中的日子,清苦而平静。
  
  没有米,他们就挖野菜;没有盐,他们就吃淡的;没有油,他们就用水煮。冬天冷得像冰窖,他们就挤在一起取暖;夏天热得像蒸笼,他们就坐在树下乘凉。
  
  可王端淑没有停止写诗。她坐在茅屋前,对着青山,对着白云,对着山间的溪水,一首一首地写。她把心里的苦闷,对故国的思念,对父亲的怀念,对哥哥的哀悼,都写进了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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