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对学生的利用 (第1/2页)
小林,不是中介小林,是学生小林。二十一岁,在大三,学的是电子商务。学校要求大三下学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说是“顶岗”,其实就是送去工厂干活。学校说:“不参加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小林不想去,但他想拿到那个毕业证,因为他是家里第一个大学生,父母等着他毕业,等着他找一份好工作,等着他光宗耀祖。他没有别的路可以选。
学校开了实习动员大会。就业办的孙主任站在讲台上,PPT翻了一页又一页,上面全是合作企业的名字——电子厂、物流园、电商仓库。孙主任说:“这些企业都是经过学校严格筛选的,跟我们有长期合作关系,安全可靠。实习期间包吃包住,每月综合薪资四千到六千。表现优秀的,毕业后可以直接转正。”台下坐着两百多个学生,有人在玩手机,有人在睡觉,有人在小声聊天。小林认真听了,拿笔记了几个厂名。他想去那个做无人机的,觉得高科技,有前途。
他不知道的是,那些“合作企业”没有一家是直接跟学校签的协议。中间隔着一层中介。学校把学生交给中介,中介再把学生卖给工厂。学校从每个学生身上收取“管理费”,每月三百到五百不等;中介从每个学生身上抽取“服务费”,每月五百到八百不等;工厂付给学生的工资,经过两道抽水,到学生手里的时候,已经只剩一半。这笔账,小林不会算。他只知道老师说“综合薪资四千到六千”,他信了。
实习出发的那天早上,学校门口停了三辆大巴。学生们拖着行李箱,背着书包,像春游一样叽叽喳喳。小林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妈,我去实习了,去深圳。”他妈说:“好好干,别给人家添麻烦。”他说知道了。挂了电话,大巴开了,一路上同学们在唱歌,有人在拍视频发朋友圈,配文是“出征”。小林也发了一条:“第一份工作,加油。”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不知道工资多少,不知道合同上写了什么。他只知道学校安排的,不会错。
大巴开了五个小时,没有去深圳,去的是隔壁省的一个县级市。车停在一个工业区,四周全是灰扑扑的厂房,没有超市,没有餐馆,没有公交站。学生们下车,站在路边,像一群被卸货的包裹。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走过来,手里拿着名单,开始点名。他说:“我是XX人力资源公司的,负责安排你们的实习。从今天起,你们就住在这里。宿舍六人间,空调热水都有。明天开始培训,培训完了上岗。”小林问他:“我们是在哪个厂?”年轻人说:“XX科技,做手机配件的,上市公司。”小林掏出手机查了一下,XX科技确实是上市公司,股价还不低,他放心了。
他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不是跟工厂签的,是跟那家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上写着“实习协议”四个字,不是“劳动合同”。他问白衬衫:“怎么不是劳动合同?”白衬衫说:“你们是实习生,不是正式员工,签的是实习协议,一样的。”他看了看合同上的工资条款:“实习津贴:每小时十五元。”他觉得有点低,因为老师说综合薪资四千到六千,按十五块一小时算,每天干八小时,一个月也就两千四。白衬衫说:“有加班,每天加班三四个小时,加上加班费,一个月能到四千。”小林信了。合同上还有一行字:“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他没在意,因为他不知道“调整”意味着什么。
他被分到了流水线。不是做无人机,是做手机充电器的外壳。他的工位在一台注塑机旁边,负责把注塑出来的外壳修剪毛边。机器每四十秒吐出一个外壳,外壳很烫,他戴着手套,还是觉得烫。第一天干了十一个小时,回到宿舍,手上有三个水泡。他挑了最大的那个,用针戳破,挤出里面的液体,贴上创可贴。宿舍里其他五个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情,有人手上七个水泡,有人被烫伤了胳膊。大家都没说话,各自处理伤口,各自上床,各自在黑暗中刷手机。
第一个月,工资发了。小林到手三千二百块。他算了算,按照十五块一小时,每天十一个小时,一个月三百三十个小时,应该是四千九百五十块。少了将近一千八。他去找白衬衫,白衬衫说:“扣了住宿费、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住宿费每月三百,水电费一百,管理费三百,保险费两百,还有个人所得税。”小林说:“实习生也要交个税?”白衬衫说:“超过起征点就要交。”小林没查,因为他不知道去哪查。他只知道到手三千二,比他预想的少了一大截。他想打电话给学校问问,但不知道该打给谁。他翻出实习动员大会上发的联系卡,上面有孙主任的电话,打了三次,没人接。
他发了一条消息给孙主任:“孙老师,我们工资被扣了很多,到手只有三千二,合同上写的是十五块一小时。”孙主任没有回复。过了两天,他收到一条群发消息,内容是:“各位同学,实习期间如有问题,请先与企业沟通。学校会定期回访,请同学们安心实习。”小林把这条消息读了四遍,没有读出一个解决方案。
实习第二个月,小林的右手被机器夹了一下。不严重,指甲盖裂了,指腹被压出一道深痕,流了很多血。组长带他去车间办公室,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给他用碘伏消了毒,贴了创可贴,说“没事了,回去干活”。小林问:“这不算是工伤吗?”组长说:“你们是实习生,不是正式员工,没有工伤。回去干活,别磨蹭。”小林回去了,手指疼了一个星期,指甲盖最后掉了,长了新的出来。他后来在网上查,实习生确实不被《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因为实习生与工厂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他又查了查学校有没有责任,查到一条:“学校应当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但“必要的”三个字像一把伞,挡住了所有的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