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推翻鉴定结论 (第2/2页)
“下面请法官再看下这份笔迹鉴定报告所采用的鉴定方法。
该份鉴定报告第三页已经表明,该机构采用的是‘单纯计算差异点数量判断比较一致性’的鉴定方法。
简单说,就是比对每个字的笔划和字迹,找其中的差异点数量。
按照我刚才提到的猜想,被告这份遗嘱上面的主要内容,
每个字都是从我舅舅潘茗生前所书写的材料中抠出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计算差异点数量判断比较一致性’的鉴定方法就会失真!
所以我说,浩信鉴定中心出的这份笔迹鉴定报告,
在本案中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是的。
在李言看来,浩信鉴定中心采用的这个鉴定方法太过原始了。
所以鉴定不出问题,也很正常。
李言的陈述,几位法官陷入沉思。
“那么原告,你说的‘笔迹耐紫外线分析’又是什么意思?”主审法官问。
“回法官,通过运用紫外线分析的新型技术,
借助荧光光谱仪等设备,可以测量笔迹受紫外激发后发射的荧光光谱,分析其成分与老化状态。
而这项技术,恰好可以用来分析判断我刚才提到的,被告这份遗嘱全文是否属于同期书写的问题。
据我所知,目前国内已有数家大型司法鉴定机构掌握该项技术,
可以承接‘笔迹耐紫外线分析’的鉴定业务。”
大概在1999年就有学术论文记载了紫外光对蓝色圆珠笔字迹进行老化实验的研究。
而在李言上一世当主审法官的时候,紫外线光谱分析笔迹早已经成为常见的鉴定手段。
现在是2005年,这还属于是新技术哩,新鲜事物,普及程度还没那么高。
不过李言知道,现在早有机构可以做这个业务了。
主审法官听完李言的发言,不置可否,问道:
“原告,是否还有意见补充?”
“原告意见陈述完毕。”
主审法官转而看向被告席,
“下面请被告发表对该份笔迹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
郭建彬刚才一直盯着李言,眼神中的闪过阴翳。
他着实没想到,李言只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竟然这般难缠!
郭建彬高声发言道:
“被告认可浩信鉴定中心就本案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这份鉴定报告,完全合法有效!
我再次强调,浩信鉴定中心是先前法院经过法定程序摇号选定的鉴定机构,
该机构采用的鉴定方法同样也是目前主流的笔迹鉴定方法,
这份鉴定报告不存在任何被撤销、作废的法定事由!
原告需要知道,诉讼绝不是儿戏!
不能容许原告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案件审理进度,浪费司法资源。
如果原告的无理诉求再次得到法院支持,那么无疑,被告方将遭遇严重的司法不公!
...”
郭建彬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
由于李言先前的发言时间不短,所以法官没有叫停郭建彬的发言。
“本庭宣布,本案案情复杂,现在休庭三十分钟,合议庭将进行讨论。”
咚!
“休庭!”
主审刘宪光敲落法槌后,几位法官起身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