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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9章 越王亲征

第1009章 越王亲征 (第1/2页)

清剿江南巨商和士绅势力后,朝廷终于迎来了多年未有的清朗政局。
  
  这一场雷厉风行的“肃商之战”,以苏州王越斩贺家为开端,迅速震慑了整个南直隶。
  
  随后各府相继整顿,顽固抗税者纷纷伏法,私运通倭的商号也被一一查封,士绅阶层原本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被彻底斩断。
  
  随着地方秩序恢复,百姓重新拾起信心,田畴复耕,市肆再开,街头巷尾又见炊烟起伏、商贩吆喝,一切回归正轨。
  
  在这个关键时机,朝廷顺势而为,由内阁首辅徐谦牵头,会同户部、兵部、市舶司三方,联手推出新的商税法令。
  
  这一套新政,以“轻其赋、广其征”为指导思想,保留原有地税体系,但对流通贸易重新分类,扩大税基。
  
  参考前朝旧例,朝廷将“商贩”按经营种类、规模、营地分为四等,设有低至三厘、高至三钱不等的比例税率。
  
  凡有牌照商户,按月缴纳商税,税负平均分摊,既不逼良为盗,也不放纵富贾。
  
  为鼓励正经商户经营,大明还设立“良商册”,凡五年纳税无违,记录良好者,得优先获得官方渠道货引、仓储执照,甚至有资格参与军需招标、御用供货。
  
  对外贸易方面,朝廷则借鉴了北宋时期“榷场”制度,重设各大港口市舶司,依沿海分区设立“通番税则”,专收进出口之税。
  
  如广州、泉州、宁波三大港口,根据商品种类、船只吨位和交易额,重新定下定额税率。
  
  原先混乱的折冲、贿赂之风一去不返,市舶官员由朝廷亲派监察御史巡检,不得私改税额。
  
  海外商贾初时颇感震动,担忧朝廷要收网,不料新政一出,却发现规则清晰、手续简便,反而比从前那种靠送礼打通关系、层层剥皮的旧法来得更省钱。
  
  如暹罗国商船、琉球贡队、葡人牙行、胡商马帮,都在新税法下顺利通关,交易繁盛,国库日进银两如山。
  
  新税法推行半年,仅南直隶一地,便为国库增银两千八百万。
  
  若加上江浙、闽广等地的海关收入,大明国库每年稳定新增八九千万两,实为盛况空前。
  
  朝廷因此得以拨款修河工、补军械、赈灾荒、助学堂。
  
  江南百姓尤其受益,织造业、印染坊、瓷窑、纸坊等民营作坊重焕生机,百工安业,青壮不再逃税谋乱,反而争着纳税取信。
  
  各地知府更以“纳税人数增长率”“正税比重”列为考评之重,清吏清法,吏治焕然。
  
  坊间传言,“从前朝廷收税是收命,如今收税是收心”。
  
  百姓从初的观望,到后来的认可,再到如今的主动配合,皆源自一条路:“公正而有序”。
  
  正如徐谦在一次内阁会议上所言:
  
  “商者流通天下之财,税者天下安定之基。利不聚富门,税不压寒士,此乃大治!”
  
  后世称这一年为“大明商律元年”,更有学者将其与唐朝均田制、宋朝市舶司并列,称为“税制三大治”。
  
  徐谦因此名重朝野,王越亦因“清江南贼气、定商贾之乱”名留青史。
  
  而大明,从此迈入一个全新纪元:
  
  商路通,税赋明,国富而民强。
  
  ......
  
  自从完成对江南士绅阶层的整顿,以及推动新式商税制度之后,大明朝政坛一度回归清明。
  
  那是将近一年前的事了。
  
  这一年来,江南士绅被连根拔起,原本依附于他们的地头势力与海寇也因此失去依仗,如无头苍蝇般在沿海横冲直撞。
  
  他们失去了“义士”之名,再无可供遮掩的外衣.
  
  如今,彻底堕为真正的盗匪。
  
  温州郊外,三十户民宅被焚为灰烬;
  
  宁波港内,官府的盐仓被彻底洗劫;
  
  更有甚者,有贼人乔装成海商混入市井,夜间悄然出击,袭击沿海乡镇,焚学塾、屠渔村,鸡犬不留。
  
  一位从福建被劫村庄中救出的老人,披头散发、浑身血污,跪在军前,声泪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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