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黄金策 (第2/2页)
李胜打了个寒颤。
大小姐这是要组建一支“厉鬼军”啊。
“给他们发衣服。”许清欢走到书案前,提笔在一张宣纸上画了个圈,“黄色的号服。胸口画个圈,背上写个‘夜香’。每个人发一把大粪勺,一个木桶。”
她把笔一扔,墨汁溅在纸上,黑得刺眼。
“告诉他们,从今天起,他们就是许家的‘夜香司’。这全城的屎尿屁,都归他们管。谁敢随地大小便,不用客气,直接拿粪勺往脸上招呼。我有许家给他们撑腰,我看谁敢还手。”
许清欢说完,感觉心里那口郁气彻底散了。
想想看,全城的体面人,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读书人、商贾、甚至是官吏,内急的时候不得不向一群浑身恶臭、残肢断臂的废人低头,乖乖掏出一文钱买个方便。
那种屈辱感。那种恨意。
这次要是还不被骂成千古奸臣,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去办。”许清欢挥手。
李胜捧着那张画着圈的纸,手有点抖。他看着大小姐那张写满野心的脸,突然觉得,这桃源县的天,怕是要变成黄色的了。
……
城外流民营。
这里是被牛首山筛选下来的人。
牛首山只收能干活的,哪怕是老人孩子,只要手脚利索也能混口饭吃。但这里的人,是被彻底遗弃的渣滓。
烂疮流脓的乞丐蜷缩在草席里,苍蝇在伤口上产卵。断了腿的汉子目光呆滞地盯着天空,等着最后一口气咽下去。
这里没有希望,只有腐烂的味道。
李胜带着几个家丁,用帕子捂着口鼻走进来。他看着这地狱般的景象,心里对大小姐的敬畏又深了一层。只有大小姐那种狠人,才能想到利用这些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人。
“都听着!”
家丁敲响了铜锣。
草席上那些原本等死的“尸体”动了动。一双双浑浊的眼睛看过来。
“许家招工!”李胜不想在这地方多待,语速极快,“只要是活气儿的,不管你是瘸了还是瞎了,只要能拿得动勺子,都要!”
没人动。
这种话听着像是个笑话。谁会要他们这种废物?
“管饭!”李胜吼了一嗓子,“一天两顿干的!发新衣服!一个月还给三百文工钱!”
三百文。
这数字如某种咒语。
那个断了腿的汉子用手撑着地,一点点往前爬。他爬过烂泥,爬过同伴的尸体,爬到李胜脚边。
“老爷……”汉子声音嘶哑,“俺……俺没腿,但俺手有劲。俺能干。”
李胜低头看着他。那双满是泥垢的手死死抓着他的靴子,指节发白。
“行。”李胜指了指身后的大车,“上车。”
有人带头,死气沉沉的营地一下就炸了。
那些原本连翻身都费劲的人,此时不知哪来的力气,哭爹喊娘地往这边涌。瞎子摸索着路,哑巴啊啊大叫,浑身长疮的人推开挡路者。
他们不是人。他们是濒死的野狗,看见了最后一块骨头。
李胜看着这群疯狂的废人,心里突然有些发酸。
大小姐说这是羞辱。
但这帮人哪怕是去掏粪,哪怕是去干这世上最脏最贱的活,此时此刻眼里的光,却比金子还亮。
一个时辰后。
五百个“废人”换上了黄色的号服。那布料很粗,但很新,结实。胸口那个黑色的圆圈像是个靶子,也像是个勋章。
许清欢没去现场。她嫌臭。
但她坐在衙门后堂,听着李胜的汇报,很满意。
“都安排好了?”
“是。”李胜垂着头,“按照您的吩咐,全城一百二十四个公用茅厕,全都派了人把守。封条贴上了,收费的箱子也摆上了。”
“那些人呢?”
“都上岗了。”李胜顿了顿,“他们……很卖力。有个断臂的,为了抢个闹市区的茅房位子,差点跟人打起来。他们说,这是官差,是大小姐给的脸面,谁要是敢逃票,就是砸他们的饭碗。”
许清欢笑了。
这就是她要的效果。底层互害,恶狗咬人。这帮废人为了保住这口饭,会变成最凶狠的看门狗。
“很好。”许清欢站起身,“这叫‘夜香司’。我就是这夜香司的头儿。”
她走到那张桃源县的舆图前,手指在西市的位置重重一戳。
“从今天起,不管是赵家的米铺,还是王家的绸缎庄,甚至是衙门里的皂隶。只要他们想拉屎,就得给我许家交钱。”
“这就是规矩。”
李胜看着那个背影。
夕阳从窗棂照进来,把许清欢的影子拉得很长。
那哪里是什么夜香女王。
那分明是个把人心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魔鬼。